250,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第 3/4 页)
孙皓每次宴请群臣都要把大臣们灌醉,命黄门郎搜集大臣们的过失,凡是大臣中有谁抵触或者说错话了的,就会被判刑或者处死。有的被剥下脸皮,有的被挖去眼睛。
有一次孙皓大会群臣,散骑常侍王蕃喝醉了酒,趴伏在地起不来。
王蕃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玉树临风,个性高傲,不会看人脸色行事,孙皓早就看他不顺眼。
所以,这次孙皓看到王蕃趴伏在地,就用车子把他送出去,过了一会儿又故意把他召回来。王蕃举止庄严、行止自如。孙皓见了勃然大怒,怀疑他是故意装醉,就喝令左右当即砍杀王蕃。
这还不够,孙皓出去登来山,又让左右亲随肆意抛掷王蕃的首级,还像虎狼那般争抢啃咬,让王蕃的首级面目全非,碎裂破烂,惨不忍睹。
孙皓已经如此残暴,但是对比这个将领,还是有点相形见绌。
不是说杀人数量比不上,而是手段比不上。
因为这个人的爱好是吃人,而且最为变态的是什么,那就是谁经过他们家门口就会被他的部曲给拖进家中吃掉。
这样的人,即便是在三国这个人相食的时代那也是无比变态的。
其实,在东汉末年这个时代,吃人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的事情。
“自遭丧乱,率乏粮谷,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
汉献帝初平二年夏,太祖军乘氏。大饥,人相食。”
初平三、四年,董卓死后,李傕郭汜等人祸乱长安。“时三辅民尚数十万户,傕等放兵劫掠……人民饥困,二年间相啖食略尽。
“人相食啖,白骨委积,尸秽满路。”
兴平元年,“自四月不雨,至于秋七月,谷一斛值钱五十万,长安中人相食”。
同年,曹操在徐州、py与陶谦、吕布作战,战争加蝗灾,“是岁,谷一斛五十余万钱,人相食”。
兴平二年刘备被吕布袭取徐州后,收拾散卒跑到广陵一带,“备军在广陵,饥饿困败,吏士大小自相啖食,穷饿侵逼……”。
”初,曹操乏食,昱略其本县,供三日粮,颇杂以人脯,由是失朝望,故位不至公”。
看到没有,这里面的记载之中也有刘备麾下吃人的记录。
这并不是说刘备不仁义,实际上这是没办法了。
没有粮食,只有易子而食了。
吃人的记载,可不仅仅是在东汉默念,纵观中国历史,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
在任何朝代,即便是所谓的盛世,依然是吃人不断。
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
鲁迅先生也说过,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绝非虚言啊。
翻开史书去看一看吧,吃人的记载充斥在每一部史书之中,甚至有些吃人的将领最后还封侯封王。
这不是时间最大的讽刺吗?
人类这个生物,委实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
同类而食,即便是放在动物界中,也只有很少的几种动物才会这么做。
而人类似乎已经非常熟练了,一旦遭遇什么生死困境,吃人就是常态。
尤其是王朝末年,率相食这个词语就会频繁出现。
陈元作为一个后世来的灵魂,对于这种吃人的行为痛恨至极。
他绝对不允许刘备治下出现这种情况,但凡是有这种情况,一律杀。
也许有圣母要说了,有些人吃人是迫不得已,不吃人就活不下去了啊。
道理也许是这么个道理,可是陈元不想讲道理。
只要你吃过人,陈元必杀之。
因为吃人不仅突破了做为人做基本的心理防线,吃过人的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
而且,吃同类还会沾染各种疾病。
-->>(第 3/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