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他们不会发现的(第 3/4 页)
虽然不知道苏秦鹤要我们进来,目的何在,但我跟阿晚都一致决定既来之则安之,先弄清楚自己所在的地方和现今年岁最好。
有些人,你不找他,他自然会出来找你。
我跟着阿晚顺着那卖胭脂的小二的话,推算出,这儿应该是元阳城,至于这时间吗?
梁哀帝一十四年。
我还是当了那个簪子,那个在邯郸城里阿晚送给我的茶花白玉簪。
不当没办法呀,没钱,连住的地方都没。
买时十两白银的白玉簪,在这吃都吃不饱的时间里,只卖了五两,这还多亏了那个富贵小姐,小姐的庶母,也就是她老爹的小老婆跟她一起看上我这白玉簪,一来一去下,竟从我一开始的四百文直接飙升到了五两。
五两啊!够让我跟阿晚在这物价不算高的元阳城里,待上好几个月了。
“咱们,真的要花一两银子,葬了他吗?”我虽然也有颗博爱之心,可一两银子诶,都够付五天的房钱了。
“是二两。”不能我投反对意见,阿晚就已经指挥着花了一两银子请来的人,给那被妇人冤打死的酒鬼换了个衣衫,有个好心的还贴心的给他顺了顺胡子,不对,不是好心,是一两银子的好。
我瞟着那经过打理后露出五官,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他看上去好像也没多大。”
阿晚淡淡道,“三十七岁,听人说曾经也是个庶吉士。”
“庶吉士?”那也就是官咯?“他是犯了什么事,会从一个做官的沦落至此。”
“元阳城的县令看上了他妹妹,强逼不成就杀了她。”他说的默然,我却听出了他落字里刻意隐藏的愤怒。
“杀人偿命,那县令,还在吗?”如果不在的话,我不介意帮那酒鬼一把。要人命不至于,但付出点代价却是必须的。
他嘴角噙了笑,“还在,不但在,还活的特别好,不但他活的特别好,就连跟他拐了七八道弯的亲戚也借着他的光,活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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