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连思姑娘(第 2/4 页)
七哥做了做思想准备后,又道,“我的意思是,你要是真心喜欢她,就该早点跟她表明心意,选个日子娶了她。咱们是不安定,朝生暮死更是常事,但你看看现在这个世道,昏君近小,奸臣当道,比起生死无常来说,能亲口跟喜欢的姑娘表个白,能成个婚生个子,已经是最难得的幸运了。
远的不说,就看看咱们夫人跟大哥,要是大哥还在......虽说现在夫人跟大当家的也挺好,可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你个小子,可别生在福中不知福。”
那小土匪咽了咽口水,似鼓足了勇气,跟他道,“七哥是不是又想起思思姑娘了。”思思原名连思,是元阳城里花月楼中最泼辣的姑娘,也是楼里最爱笑的姑娘,他跟七哥是两个月前下山采买东西的时候认识她的,那个时候她正好打折了,一个企图不花钱就想吃她豆腐的男子的手。
她是楼里的妈妈从安阳买回来的,穿着大胆,整个身子都裹在薄纱中,赤着一双脚,脚腕上还带着重达十斤的镣铐,思思姑娘说,那是楼里的妈妈怕她跑了才特地赏她的,别的姑娘都没,就她有。
他第一眼见她就觉得这姑娘看上去脑子不好,可七哥却看入了迷,不但拿着寨子里用来采买牛肉的钱给她去街边一间成衣铺子里买了双锦鞋,还蹲在她面前,亲自给她穿了上去。
七哥说,她的眼睛很干净,她不是傻,是善良占据了罪恶。
而他只觉的,那思思姑娘真不愧是花月楼里最招人稀罕的姑娘,也不愧值得那妈妈花重金买一副独一无二的镣铐把她锁住。这样个会吸钱的钱袋子,要是放寨子里,他也舍不得让她跑了。
回山后,七哥领了二十大棍,而他也因劝阻不利得了十大棍。
两个开花的屁股一起暴露在空气中时,他发现七哥还在发呆,于是,他就说,“七哥,你要是真喜欢那姑娘,就把她请上来吧。”
“请?”他回了神,又像没回。
他说,“是啊!请她回来。”实在不行就抢,反正是土匪。
“这不好吧。”七哥说。
“有什么不好的?”他想,看平日里,七哥的为人处世,也不是个温柔的啊!不至于不敢吧。
“那.....”他捂着半边屁股,倔强的支棱起来,“那好吧!改明儿我就请她上来。”
“嗯嗯。”这山里好久也没喜事了,看来明儿是可以喝酒了。
他这样想着,然而,等明天真正到来后,他就傻了。
他的七哥跑到那花月楼里,居然真的用的“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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