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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部 第七回 乱世出英雄 冤家变战友(第 2/4 页)

    虽然朱温手脚不干净,但是却很麻利。

    他不擅长农事,却善于骑射,经常和二哥朱存外出打猎,每次都会打些野鸡、野兔回来。

    刘崇能吃着野味的时候,看朱温多少也会顺眼些,给他些好脸色。

    刘崇的母亲刘母也非常地心疼朱温,经常给他梳洗头发。

    刘崇看不惯,便抱怨母亲多事,刘母却说道:

    “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个朱三,他的面相与众大有不同,将来必成大事;我等好好地善待他,他日后定会待我刘家不薄啊。”

    朱温整天毛手毛脚看不出有啥出息,大家都觉得刘母是在说胡话。

    朱温从小就争强好胜,凡事不甘居于人后,他不像大哥,能勤勤恳恳做别人的佣人。

    虽然刘母待他不薄,但是他总觉得母亲带着他们兄弟三人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矮人一头。加上当时的权贵阶级对老百姓异常地骄横,朱温心中的不满与仇恨与日俱增。

    在那个打打杀杀,谁厉害谁就是爷的年代,朱温开始有了自己的人生理想:

    做一个让别人不敢小瞧的人物。

    朱温借着一副好身板儿,他不但偷东西的胆子越来越大,还经常酗酒、打架,后来还调戏了良家妇女,犯了事也鲜有人敢找他的麻烦。

    因此朱温遂渐渐地混出了些名声,十里八乡的老百姓,居然没有一个人敢招惹他这个混世魔王。

    虽然人们都很讨厌他,但朱温却从中找到了做“爷”的感觉,开始横行乡里,由此产生的那种自我存在感也是与日俱增。

    唐朝末年,天下大乱,盐贩王仙芝和黄巢率领农民大起义。

    起义规模之大,威震朝野。

    萧县距山东很近,不喜舞文弄墨的朱温听到了黄巢起义的消息,心里有些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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