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偶像的钱都归她管(第 1/4 页)
简一诺上大学的时候,她的一个室友张圆因为长的漂亮,被曹金疯狂追求。
两人在一起后,曹金又一次喝多了,本性暴露,打了张圆一巴掌。
那时候她们寝室四个人关系很好,张圆第一次被打的时候,简一诺就劝过她,立刻分手。
奈何她觉得曹金家里有钱,也想着也许曹金不是故意的,决定忍一忍。
张圆父母都是靠摆摊儿维持生计,下面还有个弟弟在上初中。她希望曹金能多帮衬自己家里一些。
没想到曹金后来变本加厉,好几次打的张圆身上青一块、紫一块。
简一诺当时实在是想不明白,明明都是学法律的,知道曹金打人不对,张圆还是替他掩护。
简一诺觉得恨铁不成钢,所以她很少再管闲事。
实际上,张圆提过分手。
偏偏曹金觉得自己被甩,没面子,不同意分手。
还威胁她,说他拍了很多两人的亲密照和视频。
如果张圆把他打人的事情说出去,就让她从此在a市抬不起头,简一诺的室友就一次次的忍气吞声。
直到最后一次她被打成重伤住院,不堪其辱,从高楼一跃而下,自杀了。
简一诺和其他两个室友对此自责极了。
她们一直觉得,如果当初能极力制止,多关心她一些,也许今天的悲剧就能避免。
从那以后,简一诺的正义感才算是大爆发,只要路见不平,就一定会拔刀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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