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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再见,师父。(第 1/4 页)

    边塞的战事说紧不紧,两军打了这些年,像是打出了一股默契。徐家军久攻不下,那占着地利的匈奴,虽然觊觎中原富饶地广物美,却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

    边荒匈奴中除了有媲美中原武夫之称的体修者,也有擅长用刀用剑之人。而最为让徐家军忌惮的还是那些被称为“狰骑”的部队,各个都是相当于中原筑基期武夫的实力,而且胯下坐骑是蛮荒之地独有的野兽狰。狰生来灵性十足,成年体长十五尺有余,头顶双角,细长尾巴上覆鳞,锋利无比。四肢粗壮有力,最为恐怖还属那口铜牙铁齿,曾传言有成年狰一口咬碎重胄铁甲,凶猛无比。

    也好在这些战力十足的狰繁殖极难,据说母狰从妊娠到产子需长达三年之久,而且一胎只能孕育一只,自出生到投入战场使用更是需要十年之久。其中还需要喂食大量生肉,虎肉尤佳。天鼠营王子乂曾经花费巨大代价抓捕一只,可不久后那只认主的狰就绝食而亡,后来军中就不再有人想着抓捕驯服,做那无用功了。

    那晚看信之后,徐清沐带着剑侍叶倾仙就去了那个老乞丐生前喝酒的小客栈。老板娘印象深刻,连忙起身迎接,热心问着那日一起而来的老仙人怎么没来?还说这这次是要多送点花生的。

    徐清沐没有吱声,只是笑了笑说有事,暂时来不了了。问老板娘要了同样的一壶杏花酒,一碟盐水花生。只不过本来由叶倾仙抱着的愁离,被徐清沐别在了腰间。

    叶倾仙似乎看出了徐清沐的心事,依旧用那小手,怯怯的拉了下少年衣角:“主人,我陪你喝两碗吧?”

    徐清沐目光柔和看着眼前这个小女孩,笑着摇摇头:“哪有女孩子喝酒的道理。”说罢自己端起一碗,一口而尽。

    那种辣到想让人咳嗽的苦酒入喉,如鲠在咽。一瞬间徐清沐泪水就落了下来。

    ——“操恁娘的大黄狗,给老子站住,是不是徐清沐让你来偷我的地瓜?!”

    ——“徐清沐,你说王寡妇那奶-子走路累不累?”

    ——“曹丹那个小道士,做你媳妇要不得,太凶,还平。林雪就不孬,徐清沐,我今晚回去一趟,把她捆来?”

    ——“徐清沐,想我的时候就拍拍手。”

    ......

    一碗酒下肚,半天才缓过来,少年擦掉眼角的泪:

    “狗-日的老乞丐,这酒一点都不好喝!”

    说着又给自己到了一碗,一饮而尽。有了第一碗的过场,第二碗显得不那么呛人了。徐清沐自言自语道:“不说还要娶媳妇么,说话不算数吗?”

    接着第三碗。

    只是还未端起,就被一只伸出的手拦了下来:“小伙子,光喝酒不吃菜,可会醉的。”接着那人便自顾自给自己倒了一碗,捏起两粒花生,扔进嘴里。

    徐清沐抬头看着此人,陌生面孔,不过二十多岁,一身白衣在这边塞蛮荒略显格格不入,举手投足却有大将风范。

    “我叫王子乂,天鼠营将军。今日受人之托,想带你去个地方。”

    徐清沐又将手伸向被那人拦下来的碗,低声说道:“不去。”

    那人也不强求,只是看了眼叶倾仙,随后又给自己倒了一碗:“喝了你的酒,也算欠个人情。不过此次来不是征求你意见,而是通知你。”白衣男子又将碗中酒一饮而尽,吃了两口盐水花生,继续说道:“实在不行就先跟你那王将军通知一声,再做决定?”

    徐清沐又是一口喝完碗中酒,还是那两个字:“不去。”只是这次,已经将手覆在桌上的愁离剑上。

    王子乂察觉少年的动作,心里有丝惊讶。仅仅是契合了武道之运,就能有如此剑心?不过随后直接起身,笑道:“那就别怪我无礼了。”说罢一只手直接探出,按向眼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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