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被阿瑾给迷傻了(第 1/3 页)
问到了给李小丫打掩护的书,陈瑾又给自己挑了一本《老子》,一本《庄子》。
何氏怕陈瑾贪多嚼不烂,问:“你父亲的四书五经你都看完了?”陈茂有的书,何氏就没有给陈瑾再买了。
陈茂度过的书都有注解,比新书还要好。
村里的李童生,现在都还在教《三字经》,而陈瑾在去李童生那里读书之前,早已经把《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都学完了。
他三岁的时候陈茂就给他启蒙了,启蒙过后要么是陈茂在家里教他读书,要么就是何氏教他。
何氏虽然是个女子,但也是读了四书五经的,且还学了许多的诗词,所以那个时候带着陈瑾也是绰绰有余。
陈瑾五岁让他去村学,是陈茂瞧着家中只有女孩子,陈瑾的性子有些孤僻,陈茂怕陈瑾的性子歪了,所以才决定送他去村学。
何氏也同意了,夫妻二人都觉得修身养性比读书重要得多。
陈瑾很聪明,他在去李童生那里上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读四书中的《礼记》和《论语》就已经读了大半了,因为有陈茂的注解,在加上又何氏在一旁,所以他学习起来也通畅。
陈瑾道:“已经读完了。”
伙计捧着《神农本草经》出来,听到母子二人的对话,心中一惊,书院里头很多十几二十岁的人都未曾把四书五经读完呢。
“可知其意?”
陈瑾道:“娘可以教考我。”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何氏问。
“万事都有本有末,事事都有始有终。明白了这本末始终先后的次序,就接近本体的“道”了。”陈瑾答。
“不患人之不已知,患不知人也。”
“不怕别人不了解自己,只怕自己不了解别人。”
“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
“骄傲不可滋长,欲望不可放纵,志向不可自满,享乐不可过火。”
-->>(第 1/3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