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土匪和路边消息(第 3/4 页)
这是伙逃兵,或者说盗匪,这两个词在这时候几乎是同义词。
一切仿佛在一个心跳之间发生。第四个人悄悄从背后钻了出来,声音比蛇滑过潮湿的树叶还要轻。他戴一顶锈铁盔,盔上有一根野鸡羽毛,这似乎是首领的标识,手执一支短粗的狼牙棒,在他身后是一个弓手——高鸡舍认得这张脸,就是当初在酒肆里盯上自己那汉子。
“将军,我们又见面了,这世界真小!”与方才在酒肆时相比,此时的弓手要得意多了:“您刚刚太不礼貌了,至少应该听我说完的!”
“我不是什么将军,也不想发财!”高鸡舍冷声道,心中盘算着射杀的顺序。叇
“您就是将军,高将军!我见过您!”那弓手笑道。
“你见过我?”
“没错!”那弓手笑的很得意:“别想了,像我这样的小人物,您当初怎么会有印象!”
“好吧,那你现在想干嘛?让我听你的发财计划?”高鸡舍冷笑道。
“没错,但发财的不是你,而是我们!”说到这里,他突然怒喝道:“别装傻了,大名鼎鼎的白马高将军化妆成一个普通穷汉返乡,你的身上肯定有很多宝物吧?交出来就能保住命,别犯蠢,灌木丛里还有个弩手,指头一动就能要你的命!”
高鸡舍的目光扫过灌木丛,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贼人如果真的有弩手,那为什么不干脆先把自己射死,至少射死马,反正宝物也不会自己张腿!”
这年头救了高鸡舍的命,他下意识的低下头,抬起肩膀,箭矢射中了他的肩膀,却弹飞了——冷淬后的甲片比燧石箭头还要坚硬,拿着狼牙棒的汉子大声叫喊,冲了上来,高鸡舍踢了一下马肚子,战马长嘶了一声,迎面冲了过去,与此同时高鸡舍一箭正中那个弓手,把这个狡猾的敌人射倒,那个拿狼牙棒的汉子犯了一个错误,他向旁边跳开,想要避开,脚下却踩了个空,摔了个四脚朝天。叇
紧跟着战马的男孩赶忙抽出佩剑,狠狠的刺了下去,光滑的剑刃刺穿了咽喉,鲜血四溅,就好像被刺穿的水袋。
高鸡舍弯弓上弦,扭腰转身对准正在追赶的敌人,松开弓弦,箭矢贯穿了拿着铁斧汉子的胸口,他惨叫着倒下,紧接着是第三箭,他不再从箭囊取箭矢,拔出腰刀,调转马头冲了过去。片刻过后,地上多了两具尸体,幸存者钻进荆棘丛中逃走。
那弓手被射穿了肩膀,他哆哆嗦嗦的试图逃走,“我投降!”他喊道:“别杀我,千万别杀我,我知道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
“我对你的消息没兴趣!”高鸡舍一脚踩在弓手的胸口,将其踩在地上,对男孩说:“来,把这家伙宰了!”
男孩有些紧张的走了过来,刚刚慌乱间杀了一人的他此时还有些紧张,他举起长剑,将剑尖对准那弓手,弓手紧张的大喊:“真的,我能够给您找出一条出路,唐人正在四处搜索像您这样的豪杰,要把您押到唐国去。就算你逃回家乡也没用,名册肯定有您的名字和籍贯。再说就算找不到您,您的家族也会被迁徙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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