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人在屋檐下屈服(第 4/4 页)
“嗯!”黑人一脸严肃,抬手拦住他,不让他出去。
禹末乡想解释一下,最终也没有力气,还是算了。
他走回桌边往一个破杯子里倒了些酒,然后把针线都放到里面去浸泡。
泡了一会儿,他把针线拿出来,示意黑人帮他缝伤口。
拿过自己的破衬衫塞进嘴里,眼睛一闭。
但愿自己能熬过这一劫吧。
针线刚穿进肉里他就晕过去了……
连续两天已经没有进米水,禹末乡已经严重脱水,嘴唇干的像黄土地上的一道道沟壑,咧着血口子亟待填满。
在他二十九年的生涯里,除了童年五岁之前没有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外,之后的二十四年,他一路顺风顺水,不管到哪,都是人群的焦点。
他外貌出众,性格沉稳,学习优异,乖巧又不失倔强,一直是父亲的骄傲,父亲宠他已经宠到了连自己跟梅姨的事情都会跟他倾诉的地步。
而且有卢明霞这样护犊子的母亲保护,他打小,但凡伤口超过一厘米都必须去医院,两小时喝一次水,两小时排一次尿,不允许他受一丁点伤害。
以前跟白沐沐刚结婚的时候两人坦诚相见,他通体光滑无痕让白沐沐都自愧不如。
白沐沐从小干活,磕磕碰碰的伤,可比他多了去了。
也许老天是公平的。
一段时间内让你极度舒适,一段时间内又要你极度难过。
但是总归要把舒适和难过分配的刚刚好才肯罢休。
等他再次醒来,天已经微微亮,一抹鲜红的朝阳正从地平线上升起,海浪拍打着船头发出清脆的声响。
如果不是强烈的疼痛和虚弱让他动弹不得,他还真是挺愿意起来看一看窗外的景色的。
他躺在地板上,扭头往后看,黑人正在他面前的床上呼呼大睡。床尾放着一瓶浑浊的酒。
禹末乡猜想这个黑人是从极偏远的地方来。首先,他语言不通,必定没有在大都市待过。其次,他喝的酒和用的东西都是极廉价的货,想必也都是从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买来的。
他到底是从哪来的,要带自己去哪呢?
禹不得想那么多了,禹末乡看着那半瓶酒,先保住自己命才是正事。
他缓缓挪动了一下身子,用脚趾头轻轻把酒瓶往自己这边带,带到大腿处,才勉强伸了胳膊把酒瓶拿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