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被迫讨钱(第 4/4 页)
妈妈拿出当初的事来反驳他:“不会,他借了你一万块,当初你也说他不会不还的,现在都过去几年了?”
说好了一年内还的,几年不还,人还一走了之,就是打算赖账的。
现在人回来了,只能说,他又从哪搞来了一笔钱,可以应付一段日子。
要钱应该趁早。
不然都被别的债主给要走了。
“他又没说不还。”爸爸还在替他的小学同学说话,“建忠这个人,我们都知道的,他是遇到了一点困难,不会不还的。”
但他也没说还啊。
“电话打通了吗?”妈妈懒得再和他争论下去,如今要到钱赶紧买房子才是正事,“他手机换了,你的又没换,怎么不见他给你打个电话?”
爸爸继续辩解:“他遇到了困难,给我打电话,万一别人顺着电话找到我怎么办?”
“呵。”妈妈才不信。
“也许,他没保存我的手机号码。”爸爸改口道,“换了新的,旧的就都没有了嘛。”
妈妈还是不信:“连手机号都不记下来,就根本没打算还钱。”
“好了好了,我明天去他老家一趟,看看他在不在,在的话,我把他电话要过来。”爸爸关心的永远不在重点。
“要他电话干嘛,把钱要回来就行了,以后也不用联系了。”妈妈果断道。
爸爸还是不舍,愁眉苦脸地说着:“毕竟是小学同学,他只是一时困难。”
“他困难还不是他自己作的?”妈妈一点也不同情,“你还真相信他说的,还以为他是个大老板啊,还做着他请你过去当小老板的梦?”
爸爸哑口无言,心里很烦躁,过了一会开口:“他厂在哪里,我都去看过的。”
妈妈摇了摇头,不多说了:“明天你把钱给我要回来就行了,他说他没有一万,那就有多少给我要多少,听懂了没。”
“好,知道了。”爸爸被安排得明明白白,心有不甘地应下了。
我在一旁静静看着,听着老妈带着怒气来喊我:“洗手,吃饭。”
“哦。”
喜欢的人,如果能一直喜欢一个人,把他放在心里,以后再也不见,那就会一直喜欢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