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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二章 被迫讨钱(第 1/4 页)

    如果我确定自己喜欢一个人,我一定要向他告白。

    我要告诉他,我喜欢他。

    我要让他明白,我愿意和他在一起,每一天。

    每一天,都是开开心心的。

    就这样,过一辈子……

    当然,这只是我内心的想法,只是想想罢了。

    就算我真的能确定自己现在喜欢上了一个人,并且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能继续喜欢,可他真的能一直是我喜欢的模样吗?

    如果不能,我又该如何选择?

    如果我们已经结婚了,那还有选择吗?唯一的选择就是继续凑合下去?

    再如果,孩子都已经能打酱油了,选择还有什么意义?当然有,大人常说,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他们之间是喜欢,还是不喜欢都不重要了,大人们都这样觉得,家庭以孩子为重,有夫妻闹离婚,他们就会去劝女方,结婚就是这样的,凑合过吧,不要耍性子。

    甚至男方变了,有了别的女人,别人还是劝女方为孩子考虑,不要离婚。

    这种事,身边发生的实在太多了。

    依稀记得,爸爸开玩笑问过我,想跟爸爸,还是跟妈妈?

    如果只能选一个。

    是什么情况下,才只能选一个呢?

    离婚。

    我只能想到这一个。

    为什么要离婚?

    是谁的错?

    如果只是互相不喜欢了,那就赶在犯错之前分开,分开之后,爸爸和妈妈谁还像以前那样爱我,甚至比以前更爱我,我就更喜欢谁多一点。

    他们不用吵架了,更是皆大欢喜,我肯定会都多喜欢一点的。

    也许爸爸赚钱多一点,可以花在我身上的也多一点,而妈妈,脾气不好,一有不如意的事就会迁怒于人,但只能选一个的话,我会选妈妈。

    我讨厌的人中,有像爸爸这样从来不顾家,就喜欢抽烟打牌,喝了酒红着脸嘻嘻笑笑爱吹牛逼的中年男人。

    新闻里有报道,因为和朋友一起喝酒,一名男子在回家的路上掉进河里溺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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