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章 十二理事之一(第 3/4 页)
路尧觉得可以,不过他问起段勇平关于段正雄的具体规模和实力时,段勇平却不太清楚。
“橡胶这块利润低,而我的企业主营业务也不挂钩,一直不太关注,就是知道他下面人很多,据说在南美光是工人就有十几万,称为橡胶大王也不为过。”
段勇平如是说。
看来,这个人有必要见见。
不过华思商会架构才刚刚建立,如果吸收他进来,以这样的规模来说,需要设计什么职位才合适?
为此,路尧特意请教了米西和三景里美。
米西倒是没说什么,因为摩根财团几乎就是家族制的,才期这被几个大家族把持着,和罗思柴尔德家族差不多。
倒是三景里美,告诉路尧三景财团实施的是理事会制度,最主要的决策人和执行人是财团的理事,他们的权限在财团非常大。
听到理事制度的时候,路尧双眼一亮。
联合国用得不也是这套制度吗?
相对于其它制度来说,这套制度还是有其相应的合理性存在的。
所以路尧决定采用这套制度。
三大发起人之下,建立起十二理事,这十二理事用于华思商会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执行。
就这么定。
决定之后,路尧才将这个事告诉段通平和任老。
两人都没什么意见,愉快地同意了这件事情。
段勇平也将华思商会想将段正雄吸收成为商会理事的事情,告知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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