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中加律师碰面(第 3/4 页)
舒莉便指李坤兴说,我的律师李律师。她说这话时感觉超好,因为她居然也有律师,与贵妇钱颖颖并起并坐了。要是真有巨额遗产,比钱颖颖还牛呢!那就让李坤兴一直做她的私人律师!
两位律师同行握手,都不约而同地拿出证件,交换着看。
林律师说:“李坤兴律师,幸会,年轻有为。”
李坤兴也看他的证件,是英文律师执照,边看边读:“lawsotietyofontario……”,用中文说:“喔,安大略省律师公会的律师执照,林律师,失敬!”
加拿大的律师完全是行业管理,律师执照由律师公会或协会颁发。李坤兴细看了上面的律师公会的公章,应该不会伪造。而李坤兴的执业证,盖的是江苏省司法厅的章。
林律师说:“钱女士说舒女士有律师,我说好呀,我们更好沟通,李律师对加拿大法律熟悉不?刚才听你英语很流利。”
李坤兴说:“不精通,我主要做国内事务,偶有涉外事务。承蒙你夸奖,英语还可以,一般能对付。我是舒女士国内事务的律师,这次是跨国事务,我先了解下,我们所有涉外律师。”其实弘义所没有专门的涉外律师,但李坤兴想这种简单民事遗产案他能对付,实在不行,或为稳妥,他可以求助上海的专做涉外的律师同学。
林律师客气地说:“我也是这个意思,遗产案加国和中国大同小异,我代理钱颖颖女士和周航先生,关于舒女士的养子,也就是周志栋钱颖颖的亲儿孟虎——当然还需要跟周志栋的dnd比对,如果确实是周志栋的儿子,则有巨额遗产继承权,周志栋遗产据我调查目前数字是2.1亿,不确定他还有债务不、有其他继承人不?现在确定的继承人是周志栋母亲,待定的是孟虎。现在我们假设孟虎有继承权,目前看能继承一亿多,这没扣除应当缴纳的税,主要有,一是处理死亡税,deceasedtaxreturn-final,二是周志栋当年的个人所得税,遗产里资产变现的话还要交增值税——主要是房子和股票,税务局会假设周志栋所有的资产都按市场价卖掉了,所有的非注册账户里面增值部分的50%都会加到他当年的收入。所有的注册账户除了tfsa增值不用缴税,像rrsp、rrif直接100%加入当年收入来交税。当遗产执行人把所有的债务、税务都结算完毕之后,需要向税务局申请一个清算完毕证明,clearancecertificate,上面会有税务结算完毕的证明……”
舒莉听得头都疼了。李坤兴说:“这些让林律师费心了,尽量合理避税,省下的部分我们五五分吧。”心里想,他们的吃心不只是一点遗产操作费用和省下的税费吧。
果然,林律师说:“我们此行的主要意思,是想请孟虎先生在遗产收益里拿出一些给周航,及钱颖颖。周航也是舒女士的亲生子,已经鉴定证实。本来他们是有份额的,特别是周航,享有子女的一切待遇,但是周志栋生前与周航订有协议,取消了周航的继承权,现在周航无固定工作,没固定生活来源,所以请求人道帮助。至于他们父子订立上述协议的原因,据钱颖颖和周航说是周志栋对周航期望值高,对他的现实表现不满意,包括不结婚生子,订立协议的初衷是逼他努力,不是要真正剥夺儿子的继承权,只因突然殒命未及回到真实意思状态。所以请你们充分体谅。”
李律师说:“林律师说的这些情况,舒女士有对我转述。这桩案子是关于到法律和亲情。法律事实是基础,是前提。其它也是可以考量的。至于您说的那些情形,应当是只有当事人才清楚,而且不是法定因素。当然,还是那句话,当事人与生父母、养父母有养育之恩、有骨肉之情,相信他们会处理好的。”
林律师说ok,请尽快认亲,商量遗产分配。
李坤兴问舒莉孟虎何时回,舒莉说已经在高铁上了。
钱颖颖也急,想快点看到儿子——这个坐过牢出来不久的儿子,不会像个恶徒吧?那还认他吗?遗产就更办了。不管怎样,都要面对他,争取自己和周航的利益。虽然周航已经从奶奶那得了大部分。
奶奶要是知道有孟虎这个亲孙,会反悔给周航这么多吗?
这个问题之前问过林律师,林律师回答说,这是个隐患,因为应该告诉清楚之后的转让才是有效的。不过,周老太对周航毕竟有感情,反悔的可能性不大;再,根本原因是孟虎——她的亲孙,已经得到巨额财产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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