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巨额遗产(第 3/4 页)
母亲也说明天过来。周航告诉了她事情经过,她放心了,是前夫自己找死。
他的财产呢?该死!离婚协议写清与自己无关,与儿子也有协议从此再无经济关系,不享有父亲继承权。
谁会想到他会突然死,否则死也不会签那份协议。
他肯定有遗产的。给了自己和儿子各五千万,他自己的要几倍于这个数。
她不装病了,第二天就赶到万锦。
一个人的突然的非正常死亡,其亲人或利害关系人首先是震惊、不同程度的悲伤,接下来肯定是思量与自己的利益关连。陈总也会这样想。他想的是,今后鑫丰怎么做?吉星的股份将由其遗产继承人继承,是谁呢?能合作好吗?鑫丰的账务,要藏点利润吗?这要与会计联合的。
他认为这个现名叫吉星的周志栋给他太少。出国策划、资产转移他是第一功臣。
林律师也在考虑自己今后的利益消长。吉星儿子电话告知了这件事故,他想今后一年4万加币合20万人民币的律师费没了。他的继承人会再请他吗?要服务好继承人,留住这笔业务。
但他连吉星的继承人是谁都不知道。吉星与妻子离婚、与儿子经济脱离关系的协议是他起草的,也做了律师见证。
难道这吉星除了前妻和儿子外没继承人了?那样遗产归国家,太可惜了!
正好周航母子找他了。
母子问林律师吉星有多少遗产?怎么分。
林律师说,你们应该知道遗产与你们没关系了。
母子都说,林律师,能不能只当那个协议不存在,太冤屈了,谁知道他会这么早走,财产总得给自己人。
林律师说我们做律师的不可能把存在的协议说不存在,那是要坐牢的。再说即使想这样做也不行,因为律师见证书盖有律所公章,律所有存档的。
母子死了这条心,问那怎么办?
林律师说没继承人的话就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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