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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四章 宗族矛盾(第 1/3 页)

    长沙城中孙绍的婚事筹备工作在蒋琬的统筹之下有条不紊的进行,不过在大婚之前,孙绍还有一项重要的仪式必须完成,那就是行冠礼。

    《礼记》曰:冠者,礼之始也。将冠礼视作礼仪的起点,可见古代人对冠礼的重视。

    按周制,男子二十而冠,那时候只有天子诸侯为了提早执掌国政才会提前行冠礼。然而春秋战国礼乐崩坏,又经过数百年的变迁,到东汉之时,但其各种限制早就不曾沿用了。

    冠礼作为男子成人礼,只有在加冠之后才能够真正的从一个“孺子”变成身具社会责任的成人,才能够为官,才能够娶妻。

    冠礼在东汉时候跟周时先比已经简化了许多,一般在家族长辈以及五服亲朋的见证下加冠赐字,再接受长辈及亲人的祝贺即可。

    孙绍如今的情况自然是没有孙氏族中长辈加冠的,作为孙策义结金兰的兄弟周瑜再次代表孙绍的长辈给他加冠赐字。

    表字是名的延续,孙绍的名绍,乃继承、延续之意。

    孙策给儿子起这个名,可见最初也是希望由儿子继承自己家业的,只不过他意外英年早逝,当时孙绍又太小,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将家业托付了给弟弟孙权。

    周瑜据此给孙绍的表字是继兴,继兴就是继承并且兴旺之意。继是孙策对孙绍的要求,而兴则是周瑜对孙绍的期待。

    从周瑜的赐字可以看出,周瑜并没有为了讨好孙权压制他的意思,可见周瑜确实是将其视作侄子,真心爱护。

    冠礼过后,婚礼便正式提上日程了。虽然对于繁琐的礼仪孙绍并不感冒,但孙绍也不愿担上一个不懂礼的坏名声,更何况这个礼仪这也是对黄月英及黄氏家族的尊重。

    孙绍已经与黄月英很久不曾见过面了,不过二人还是常常通过李异往来书信以解相思。孙绍此次迎娶黄月英是真正的明媒正娶,三书六礼齐备。

    三书即是聘书、礼书和迎书,是婚姻的文书证明;六礼则是婚礼的六个礼法,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六礼在双方合作下很快就到了请期这一项,请期就是男方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方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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