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新的案子(第 2/4 页)
阿什探头探脑的看向肖克那边,他经常突的一下缩回脑袋,就好像受惊的兔子一样怕肖克发现,
介绍完肖克的成就后,他看着面色复杂的埃伦问道:
“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戈登带他来的。”
埃伦的脸色复杂:
“戈登说他在夜晚正面突袭了一个吸血鬼巢穴,并且干掉了所有吸血鬼。”
这话让阿神张大了嘴巴,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
吸血鬼很弱吗?当然不是。
这些嗜血的怪物可以在三英里以外就听到人类血管内血液流动的声音,速度比一般的汽车还快。
虽然举起一辆汽车有些夸张,但尽全力还是能够掀翻一辆车的。
吸血鬼拥有超强的听觉,敏锐的速度,和强悍的力量,甚至对于阳光只是讨厌,而不是畏惧。
目前猎人们收集到的信息,只有砍掉脑袋才能让这些怪物彻底死亡。
除此之外只有死人之血,能够让他们变得虚弱无力。
可枪械的子弹里装不了死人之血,如果利用染血弩箭的话,不是偷袭的情况下,以吸血鬼的速度很容易躲开弩箭。
至于砍掉脑袋,极少有猎人可以在正面敌对的时候单挑吸血鬼。
绝大多数猎人都是设置陷阱,或者寻找落单的血鬼,一只一只的杀掉。
以此来对吸血鬼巢穴散布恐惧,用恐惧扰乱吸血鬼的阵脚。
所以说,正面突袭吸血鬼巢穴的壮举,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而阿什记忆中的肖克,只是一个瘦弱的书呆子而已。
甚至他能记得肖克,是因为他曾经欺负过肖克。
然后被肖克的姐姐,一个可怕的女人爆了。
虽然他是加州理工的学生,但那次和斯坦福的联谊,是他一辈子都不想记起的耻辱。
“法克,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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