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重点(第 3/4 页)
没有什么好安慰的,李文兴也只能如是劝说了一句废话,这同样也是一个表态,在不影响自身治安工作的前提下,他也能够尽量的调动中队人员帮助第五正。
曾雅言虽然知道李文兴是好心安慰,但是这话听在耳中就不是滋味,就他们这几个人,一家一家的去说服,不知道得谈到猴年马月去,要是那个嫌犯在他们做工作的时候提前销赃了,那还不得错失先机?
“第五正,要不,咱们先重点劝说哪些可疑性质最大的店铺?”
听得出来,曾雅言此时已经非常用心在帮助第五正排忧解难了。不过,要是你问她哪些店铺是重点怀疑对象,她估计得脸红到耳根那里去。
“这事虽然是越快越好,但急也没有什么用,还得从长计议。”
如今最为重要的,就是去解决如何劝说的问题,盲目的焦急埋怨,确实没有任何的意义。
第五正如此回应,李文兴和曾雅言也只能在一旁陪着,看第五正到底能够拿出怎样的解决方案出来。
在惯常的查案套路之中,通常都会以协助调查案件的名义要求商家提供监控录像,这样的过程也不是随意的,需要齐全的手续才能够执行。
至于全程调用店铺的实时监控画面,这就有点侵犯隐私的感觉了,确实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另外,店铺之中的员工知道他们正处于警方的实时监控之下,这对他们也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压力,若是这种压力被前来销赃的犯罪成员1号所察觉了,那么还没等第五正带人赶过来,犯罪成员1号便已经快速离开了。
在失去应对时间之后,其实这样的实时监控,已经和调取店铺的视频资料没有任何的区别。难道这种看似严谨的实时监控策略,仅仅只是一种缺乏实际执行能力的劣等策略吗?
又或者,真的如曾雅言所说的那样,应该将注意力放在那些重点目标店铺之上吗?
可是按照犯罪成员1号的销赃模式,他所采取的是随机销赃形式,又应该如何去确认其中的重点店铺呢?
下意识的点开了之前所保存的地图图片,分布于地图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店铺,让第五正的眼前一亮。
若是将四家店铺的赃物稍微对位一下,以马玉树的手表作为一个参照点,似乎就能够形成一个顺时针,又或者是逆时针的销赃路线。
若是大胆假设犯罪成员1号是优先出售的项链和耳环,那么其销赃路线就是顺时针的!
这样的销赃路径,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了犯罪成员1号的某些强迫症特性,又或者是广义上的强迫症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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