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 才开庭就都认罪了?(第 2/4 页)
张清源虽然打死了狗,但在法律上是正义的。
在道德上,也无从指责。
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可程楚潇等人却揪着这点不放,将事情越闹越大。
“原告方控诉你们的行为,构成了五条罪行,这些行为,你们可都做过?”
见程楚潇等人低着头没说话。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气,干脆直接询问了起来。
而被告席上。
程楚潇等人咽了咽口水,不敢直接回答问题。
纷纷看向了身侧的张韦。
张韦见状,立即上前,代替十七人陈述道:“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原告律师控诉的以上行为,我方当事人的确做过。”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他直接摆正了态度。
没有抵赖。
实际上。
这些事情也无从抵赖。
即便是在网络上的发言,也存在痕迹和记录。
根本无从隐瞒。
只要一查……
什么都能查得一清二楚。
狡辩,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
“首先,我要代表我方当事人,对遭受了本次网暴侵害的老人,以及对方律师,还有养老院致以深深的歉意。“
紧接着。
他看向了原告席,微微弯腰鞠躬。
先行道歉。
“其次,我想说的是,我方当事人之所以做出如此不理智的行为,完全是思狗心切,才昏了头,做出了违法行为。”
“我方当事人的目的,也只是想要让对方老人道歉,这是人类最朴素的情感,应属情有可原。”
“事实上,我方当事人在舆论传播之后,也曾做出了中止行为,没再组织这些非法维权行动,应当属于犯罪中止。”
“再者,我方当事人”
站在法庭上。
张韦侃侃而谈,毫不露怯。
先是表示认罪认罚,再是提出了情节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以及犯罪中止等可以酌情从轻审判的情节。
结合以上种种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除了程楚潇之外,另外的人都有机会争取到缓刑。
至于程楚潇……
她是本次事件的始作俑者,又被秦牧控诉了这么多条罪名,牢是坐定了。
秦牧控诉的这六条罪名……
诽谤罪、非法经营罪、侮辱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都是切实存在的。
若是详细摆法条,程楚潇每一个都符合。
网络上侮辱他人,轰动全网,传播如此广泛,诽谤罪是跑不了的。
在朋友圈、空间等地方,发表要求张清源给她的狗下跪道歉,同样涉嫌了侮辱罪。
按照相关刑法。
在公共场合,公开要求他人下跪、辱骂、泼粪等侮辱人格尊严的,都构成侮辱罪。
刑。侮辱罪的刑期,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
而敲诈勒索罪……
她同样犯了。
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只要行为非法,采取了威胁、要挟的方式索要财物……
便构成了敲诈勒索。
她自以为是维权,可实际上她的维权在法律是不支持的。
通常而言。
只要是正当维权,便不涉及敲诈勒索。
比如说自己在饭店吃饭,吃出了个苍蝇,可以直接向老板索要一个亿,这是不构成敲诈勒索的。
因为……
这个行为,是法律支持的维权行为。
了。索要财物过于离谱,那就是另一回事
天价维权,有助于个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某些机构而言也是一种侧面的警示,法律是予以支持的。
不会以犯罪论处。
而违法维权……
通常都会伴随着敲诈勒索,两者基本是不分家的。
程楚潇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敲诈勒索。
至于非法经营罪……
她在网络上,用非法雇佣的方式,让他人帮忙传播,宣传网络舆论。
在网络上搞事情。
在没有营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网络舆论发布的水军行为,涉嫌了非法经营。
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里的捏造,是指凭空编造、散布,是指以各种方式在公众中宣传、扩散其捏造的虚假事实。
程楚潇的行为,完全契合了这个刑法法条。
且对养老院造成了巨大损失。
这条罪名……
程楚潇等人也跑不了。
秦牧既然提出了这六条罪名,显然是有足够的把握。
他能做的……
就是最大限度的,从其他角度进行减刑。
而在他答辩陈述之后。
周全民露出了讶异之色,深深看了眼张韦。
张韦的答辩,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
寻常律师……
面对刑事自诉桉件,通常会想办法从各种角度否定该罪名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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