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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七章 借钱借成了诈骗!(第 2/4 页)

    众人将他们借出的金额都说了出来。

    这些钱……

    要么是垫付的,要么是用各种名义外借的。

    总而言之。

    没有一个人从孟磊手中拿到了他们的钱。

    马明将这些金额一一记录下来,用计算器简单相加。

    共计43621元!

    心情突然有些激动。

    按照诈骗罪来计算,金额只要超出了三万,便可以称之为金额较为巨大。

    量刑区间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了,你问这个干嘛?这不是戳大家的痛处吗?”

    “钱根本要不回来啊,我刚刚上网查了一下,这种老赖太可恶了,和房地产开发商烂尾一个德性!”

    “我已经准备算了,就当肉包子打狗了,还钱买个教训。”

    “还好我借他的钱不多,才几十块。”

    “……”

    同学群里。

    众人接着讨论,状态非常消极。

    亲眼目睹了此次要钱之难……

    他们的心气,也都被消磨的差不多了。

    马明见状。

    连忙发言道:“大家先不要着急,我在想,大家可以联合起来,一起起诉孟磊。”

    消息刚发出。

    一瞬间弹出了十几条消息。

    “起诉?起诉有个屁用!你不是也起诉了?钱要到了?”

    “我算看出来了,这世道,就是老实人吃亏,守规矩的人受欺负,不守规矩的人吃香的喝辣的!”

    “你的十八块钱都要不回来,我们的钱更多,根本不可能要的回来!”

    “孟磊已经铁了心不还钱,他转移财产,肯定不是因为你的十八块钱,而是担心我们一起找他要钱!”

    “……”

    好几个同学的语气都有些冲。

    在群里直接说起了脏话,爆出粗口。

    他们都看的很透彻。

    孟磊之所以转移财产……

    摆明了是怕他们继续要钱。

    十八块不多,可所有同学加起来,足足有几万块钱!

    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我说的不是起诉他还钱,而是起诉他诈骗罪。”

    马明看着同学们愤怒的发言,连忙说道:“我找高人问过了,他在判决之后转移财产,对抗判决,导致判决无法施行,明显触犯了刑法的拒执罪。”

    “还有他的借钱行为,我们完全可以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他将秦牧和他讲解的内容,一股脑发在了群里。

    拒执罪这个罪名……

    属于公诉罪名,大概率公诉机关会对其发起诉讼。

    当然。

    秦牧还叮嘱了,若是公诉机关认为金额不大,未曾起诉……

    他可以用受害者的身份,向法院发起拒执罪的诉讼。

    坚决要求依法定罪。

    另外。

    诈骗罪本来也是公诉罪名。

    但对于某些特殊案件,是允许公民发起刑事自诉的。

    而他们所遇到的这个事件……

    孟磊在借钱和诈骗之间不断游走擦边,说是犯罪又似乎没有犯罪。

    便在这类案件的范畴。

    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对方是否构成诈骗罪。

    “真的假的?”

    “诈骗罪?告他?让他坐牢?”

    “卧槽!你找的这个高人靠不靠谱,别是信口胡诹的!”

    “如果真的能把这孙子送进去,我的钱不要了,一分钱都不要了!”

    “……”

    而同学群里。

    看完了起诉方法的同学们,瞬间沸腾了。

    一改之前的颓态。

    无比激动。

    甚至有人不打算要钱了。

    对他们而言。

    能送孟磊进去,比什么都开心。

    马明看着同学们的反应,不由露出了笑容。

    至于那几个问秦牧是否靠谱的人……

    他没有解释什么。

    只是将秦牧在小破站的账号,分享在了群里。

    上面的每期视频,都用血淋淋的案例,进行了“生动”的普法。

    让人记忆深刻。

    从诈捐、黑中介、高空抛物,再到彩票店、银行、4s店……

    累积起来的“获刑者”,数量高达四千余!

    ……

    次日。

    马明又双叒叕请假了。

    在得到了新的思路后,他再次奔赴阳城。

    来到了孟磊生活的城市。

    同时。

    他也得到了同学群里共计34名同学的授权公证。

    公证书上写明了,授权他帮忙代理这一系列的诉讼行为。

    毕业之后。

    各个同学都分布在天南地北。

    很多人都来不了。

    但都表示要参与这次的刑事自诉,要求他帮忙异地办理。

    某律所。

    石良平看着再次登门而来的马明,嘴角抽了抽。

    叹了口气:“马明啊,就是十八块钱,要不就算了吧。”

    马明的上个官司,就是他帮忙打的。

    此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也是他帮忙异地办的。

    结果孟磊却转移了财产,始终不肯还钱。

    让他没想到的是……

    他这个前当事人,居然为了十八块钱,又飞到了阳城!

    这份执着,他平生仅见!

    “咳咳,我说过了,这不是十八块钱的事。”

    马明正色道:“这次我来,还想请石律师再帮个忙,我想再起诉一次孟磊。”

    石良平愣了一下。

    随后问道:“你不会还要起诉还钱吧?一事不二诉,你再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诉讼法明确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这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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