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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2章 我有一所大房子(第 2/2 页)

    “这个倒是没想到。实不相瞒,某此次回乡却没打算退房,一来此房难寻,二来难免还要经常来回东京打点,有个地方住宿强比住店。”

    知道这姓程的官员肯定在家里操心丁忧后的安排,阎婆惜看来和他甚是熟稔,轻笑道:“房子便闲着两年的时间也不好----官人纵是起复也当在两年之后,便让我表哥代为照看两年也不打紧。不然的话,表哥便只能住在奴家的阁楼上了。”

    这么一说,姓程的官员立刻开明许多:“往日都是程某求小娘子青睐而不可得,现在小娘子有话,某安有不从?不过某即需离京,恐没功夫分租。如果令表哥能整屋租下,却再理会。”

    这个要求很合理。这套房屋类比小别墅,如果王伦只租个一两间,对程家来说还要另找别人,费时费力不说,若是人家不愿合租,到头来又是麻烦事一件。

    阎婆惜便看向王伦,等他拿主意。

    “小可全部租下,就不劳程大官人费心了!”急人之急是王伦的好传统,为此稍稍地奢侈一把也能接受,而且阎婆惜为了帮他,连瓜田李下的嫌疑都言明了。

    本来,公租房的一间是指一大开间,若是单单两兄弟居住是足够了,很多家庭都是租住一开间,然后在室内进行分隔,一家老小都能住到里面。

    但是王伦他们不能。他们租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模化生产肥皂,所以地方要大。为了方便生产以及扩充产能,这上下两层四间房屋,楼底空着做工,楼上两间居住,倒也舒服得很,只是钱要多花了。不过想到马上带来的财源滚滚,这些已经不在话下。

    商谈出奇的顺利,位置这么好,又有高墙遮蔽,十分适合做些隐秘的勾当。王伦看了,十分满意,便价钱也能接受:整租下来,年合钱二十贯。

    这个价格确实很公道。

    因为和买房动辄千、万贯相比,租房真的是很便宜的。

    要说宋朝是个很幸福的年代呢?连政府都考虑到市民居住的问题。历届政府都向东京市场投放大批公共租赁房。天禧元年,政府提供的公租房有23300间;天圣三年,增加到26100间;熙宁十年,公屋有14626间,别墅有164所。

    这样不停地投入,光公租屋都够东京百万居民的三成住的了。再加上无数的民居,所以在大宋,买房贵而租房便宜。

    便宜到什么程度呢?以上这么多的公租房,平均下来每间每天花费不到15文。

    什么概念呢?东京的下层市民,不管是摆地摊卖点东西,或者给人家雇佣为佣人,或者在官营手业场打工,日收入一般是100至300文钱。也就是说,一名下层市民,只要拿出收入的十分之一,便可以租到一间房子,有了一个安身之所。

    所以说,宋朝是廉租房的鼻祖。

    不过这个廉租房制度也有弊端,就是大多质量较差,以至于租房经常找“店宅务”的麻烦要求修理。所谓“店宅务”,就是公租房的管理机构,他们也是见人下菜,一般情况下只管登记,却是不管房屋质量。

    底层的租房,“店宅务”能够敷衍了事,但如果是官员就不好办了。因为经常发生官员和“店宅务”为修缮房屋扯皮的事,甚至还捅到皇帝那里。为此,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曾以诏书的形式颁布过一项政策,称“应宣借宅,如欹侧破损者,不须官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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