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朋友(第 2/4 页)
后来约翰试探了少年几次,给少年丢了几个高难度的任务,少年全都轻松的完成。
如果只算个人武力,少年绝对是约翰平生见过最能打的人,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有点贪财。
贪财不要紧,约翰最不缺的就是钱。
最终,约翰定下决心,向老大约克举荐了这个少年。
天秤帮花六百万美元,委托少年在交易那盏青铜灯时出手,帮他们黑吃黑,干掉买家麦瑟夫。
计划开始的时候进行的很顺利,麦瑟夫被子弹打成了筛子。
但在最后的关头,这个名为苏鹿的少年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震惊的事。
他挟持了天秤帮的老大约克,要拿走青铜灯。
一架武装直升机,两个人,一把改装版加特林重机枪,一把蝴蝶刀。
从天秤帮几十个人,几十把枪的手上抢走了那盏青铜灯。
憋屈,太他妈憋屈了。
天秤帮立足芝加哥这么多年,从来都是横行霸道抢别人的,什么时候让别人抢过?
约克动用了在芝加哥的所有人脉关系,花了几十万美元,只能查到少年的背景很深,背后的人物很大,即使是天秤帮跟他们比起来只是一只蝼蚁。
无奈的约克只能拿约翰出气。
毕竟是约翰举荐的那个少年。
约翰为天秤帮卖了这么多年命,约翰可以动他,但不能杀他。
虽然为此约翰几乎破产,成了一个全身家当只剩一对核桃的穷比,但能活下来,约翰已经很庆幸了。
如果问他恨不恨那个害他失去一切的少年,约翰扪心自问,大概是恨不上了。
他是个潇洒的男人,失去所有的财产算不上遗憾,能让他遗憾的或许只有失去这对虎头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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