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犯大错咯(第 2/4 页)
我错过了什么?远山开始怀疑起了人生。
就在阳一准备将剩下的最后一根冰棍分给远山时,却被远山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我不吃赃物。”
那是了!这段作者虽然为了塑造人物形象(为了水)写得很扯,但远山也是有自己的尊严的!
为了尽早吃到冰棍,前面三位仁兄可谓是三仙过海,各显神通。
就只有远山和美月老老实实地排起了队,等他们买到时,另外三个早都吃完了。
远山和美月老老实实地吃着手里的冰棍,又跟着三人一起上路了。
期间,五个人逛吃逛吃,差不多每个店都给他们逛遍了,毕竟有些东西一人一个就没了。
“你看!前面有卖头饰的地方!”美月指着前面的一个摊子,摊子上卖着发箍样式的发光头饰,有各种各样的形状的,小兔子星星之类的。
美月一看有小兔子样式的就走不动道了,远山也只好陪她去摊子前看一看。
在买了一个之后,远山看着美月充满希翼的双眼,马上拒绝三连“不要,不买,不戴。”
看着远山这么坚决拒绝的样子,美月也只好作罢。
出来以后,两人突然发现另外三个人不见了。
完了,孩子丢了。美月心里如是想道。
远山倒是觉得有些无所谓,不是有手机么?
他掏出手机马上就给玄树打了个电话,毕竟玄树比较靠谱。
在得到他们仨在捞鱼的消息以后,二人马上往游戏摊进发。
看着玄树捞金鱼的捞样,远山想到了很多动漫里的场景,原来这鱼真的这么难捞?
远山虽然打小在霓虹长大,但他还真的没捞过金鱼。
以前他在游戏摊都是直奔着射击游戏去的,从来没正眼瞧过金鱼一眼。
况且这鱼捞回去了还得养,他可没那个空。
不过这次是五个人一起出来的,总会有人想把金鱼带回去的!比如…
远山偷偷瞄了美月一眼,反正不用自己养!
这个摊子的老板比较热情,见远山也有玩一次的意思,便对他喊道“只要300円就可以捞三次哦!很划算的哦!”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