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这不合适吧(第 2/3 页)
秋雅惊讶道:“你会唱吗?”
那首歌,夏洛只在广播站里唱了一遍,中途还被马冬梅打断了,所以秋雅有些好奇。
“我听夏洛唱过。”陆晓随口说了一句,清了清嗓子,就开口唱道:“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曾让你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悄然无踪影。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曾让你遍体鳞伤……”
陆晓的唱功只能说一般,也不像穿越前的夏洛,那么喜欢朴树和许巍,不过因为这首歌传唱度很高,陆晓以前还真的练过。
看着他干净帅气的侧脸,秋雅完全被吸引了,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歌果然还是和好看的男生更配。
夏洛:“???”
“好好听。”等陆晓唱完后,眼见快到家门口了,干脆将车子停下来的秋雅宛如小迷妹一般说道。
“是吗?”陆晓笑道:“歌是我这两天特意为你练的,我还担心唱的不好,呵呵。”
听到他说歌是特意为她练的,秋雅虽然还有些害羞,却是鼓足勇气看着陆晓道:“谢谢你,我喜欢你…唱的这首歌。”
秋雅一说完,就急忙推着车跑了。
大意了,她虽然停顿了一下,但陆晓没有闪,不然她停顿的那会儿,陆晓就会立马跟上道:“我也喜欢你。”
摇了摇头,陆晓把自行车掉了个头,骑车回家。
回了家不久,陆晓发现他的隔壁邻居回来了,这两口子也在外地工作,一个月回来不到一个星期。年纪比陆晓父母小不少,似乎还没有小孩。
虽然是隔壁邻居,但因为工作的原因,陆晓家和邻居家没什么交集。原本他们回来,陆晓没觉得对自己有什么影响,但到了晚上…
听到隔壁传来的撞击声,陆晓:“……”
翻了个身,陆晓用被子把头蒙了起来,拼命硬睡。
隔天清晨,太阳还没升起,陆晓就在强大的生物钟作用下,从床上爬了起来。昨晚邻居的影响不可谓不大,但人家三五分钟就结束了夜生活,陆晓花了一个多小时平复心情,只能说他自己年轻气盛,总归不好怪人家太过分?
“陆晓,你怎么看起来,一副没睡好的样子?”把自行车锁好,从书包立拿出包子的陆晓还没开始吃,就听到身边有人说道。
陆晓扭头一看,说话的是大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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