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心急如焚(第 3/4 页)
但官府在车马行的大门上已贴出了明令告示,写明被捉走的乃是敖国蜇伏多年的细作。
听那边的周围人议论,说是活着被押解走的。
那两人现已关押在刑狱大牢,现在大牢看管比平时更加严密,奴婢混不进去,便一直守着,确认在回来前,没有尸首从中运出。”
水银听后,想了想问道:
“你只一人,只能守一门。其余门未必没有运出。不过,眼下我们也只能当他二人尚存,得想办法,救人!”
自己人,自己不知便罢,既知,必须得救。
可是,怎么才能混进去呢?那可是刑狱大牢,不是谁家的大宅院。
时间还不能久拖,万一两人熬刑不过,招了呢?那样就会有更多的人被牵扯进来,到那时,自己人可损失太大了。
即便她相信,身为细作,那两人不会轻易就招认,但谁也不敢保证没个万一。
再有,就算是他们熬住了酷刑,可,那边万一一以他们为诱饵、就等着其同业者,前去营救呢?
否则,为什么成功抓捕细作之事,要闹得沸沸扬扬?甚至,还公然贴出了告示?
思及此,水银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必须,必须想个万全的法子,既能救人,又能保证不让自己陷进去。
刑狱?找司寇细昭吗?
绝对不可以!
那人本疑心病重,自己在此当口去找他,怎么说?以什么为借口?又要怎么进监牢地区?
一个微小的不慎,就会换来对方十二个时辰的盯监,甚至当场被捉拿。自己绝对不能鲁莽行事。
-->>(第 3/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