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当堂验尸(第 2/4 页)
待画眉弄完后,水银再近前,蹲身。
“验:死者性别,女;岁龄,22岁至25岁之间;体长五尺一寸至五尺三寸之间。(161厘米至163厘米)身重:84斤至92斤之间。
死亡时辰大约在:慧元19年4月28日卯时三刻至辰时二刻。”
言及此,水银回首,见画眉已拿出药箱里的墨管、笔和小册,在细细地记录,便继续。
她无视了大堂众人奇异的视线,抬手,开始从死者的颅骨摸起,至颈方停。
再拨开死者的眼帘,细看眼睑,之后就是打开其口腔,用工具压其舌,观其喉。
取出工具,置于鼻前,嗅了嗅,收好。
再沿其身,顺颈骨轻轻下摸。
一边开口说道:
“死者死亡原因:颈骨断裂,乃暴力突袭,敲击所致。
所服之毒为民间药耗子所用,乃其离世后硬灌入口,因口内无生前伤痕,只有硬灌药时造成的死后伤痕,初步判断其并非死于毒杀。
周身骨骼完好。
初验完毕。”
水银说完起身。
再次净过三遍手,拭干,扯下面上戴着的丝帕,塞回袖中,立回原位。
说出死者死亡时辰,明净、明心师兄弟便已无罪。那时此二人才刚刚入城。
公堂之上,众目之下,她不能剥除逝者衣衫,更不能动刀切肤,只能草检如此。
略有些遗憾。
师父说过:未经剖验的尸体,不能下死亡原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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