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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七章 另有玄机(第 1/4 页)

    第三百零七章另有玄机

    野犬,是农业时代之前,家犬的祖先。

    野犬斑纹均不相同,前肢无爪,前臼齿较大,可磨碎大型骨头,追击时速可达45千米,在华夏现代生物学中,野犬属于灰狼的亚种。

    野犬动作非常敏捷,其运动、速度和耐力都极优秀,可以捕食两倍于它们体重的猎物,包括羚羊、角马和斑马,若是经过训练,和人厮杀更不在话下。

    所以面前这只野犬,必然十分嗜血。

    但凡嗜血者,皆为兵器。

    在来比武招亲前,这只野狗恐怕早就受过颇为专业的训练,它身体健壮,牙齿尖利,平时应该生肉喂养为主,特别是那一双眼睛锐利异常。

    只是在大魏,还有专门训狗的人?

    这只野犬的主人,是一个世家子弟。

    “猎豹,坐!”那世家子弟得意吹了一声口哨,野犬立马坐了下来。时值初春,天气都有点热,狗猩红的舌头吐着,渗人得慌。

    其他见了,皆惊然失色。

    听得懂人话的畜生,还还得了?

    萧权知道狗的厉害,狗智商高,可训练,在现代社会,有缉毒犬、导盲犬、狩猎犬。

    可现代所有的服务犬,都不是烈性犬。

    眼前这条野犬,一看就是刚刚驯化,烈性十足,除了主人,在它眼里,其他人都是猎物。

    有人一哆嗦:“可千万别把我和这公子分到一个组,我可不想和一只野狗对打!”

    打赢了,不过就赢了一只狗。

    打输了,连条狗都不如。

    无论输赢,名声都不好听!再说了,这只狗实在是渗人得很!

    那世家子弟一听,喝道:“什么野狗!它有名有姓!名叫猎豹!”

    “想和我猎豹比?你们还不够格!还敢嫌弃?”世家子弟白了一眼:“我这猎豹可是连护才都能打得过的!你们想打也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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