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有事相求(求收藏求推荐)(第 2/3 页)
苏毓秀笑而不语,待李强换装完毕之后便带着他来到了位于地下一层的酒馆。
如果把上面的舞厅比作阳春白雪,那么下面的酒馆就只能用下里巴人来形容了。
昏暗的灯光下,就其规模而言并不算小的酒馆里早已挤满了人,就连那条极具标志性的加长吧台的边上都座无虚席。
人们或三两个凑在一起,吵嚷个没完,或独自一人兀自找个角落,一声不吭地观察着四周,亦或是厚着脸皮主动去找吧台前的那个一脸凶相的酒保搭话,唯一出奇一致的,就是那些人的手上几乎都拿着一只同样款式的酒杯。
即便杯子里早已空空如也,也没有人会放下,因为只有手上拿着杯子的人才有资格成为死士。
这,就是百乐门定下的规矩。
李强的到来,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纷纷投来了渴望的目光。
倘若换作旁人,被如此多的目光注视,难免会感到有些不自在,而李强却依旧神情自若,仿佛对此早已司空见惯一般,缓步走到那个凶脸酒保的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麻烦你,帮我发一个委托。”
……
与此同时,明公馆小祠堂。
明镜那一鞭又快又猛,打得明楼猝不及防,紧接着一阵剧痛便从手臂上传来,狠狠地刺激了一下自己的大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居高临下的明镜见状先是下意识感到十分地心疼,但很快便又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硬生生地把已经快要到嘴边的那些关切的话给咽了回去。
“明大公子,清醒些了吗?”明镜收回马鞭,冷着脸问道。
“大姐,有话好说。”明楼连忙说道。
明镜这才微微点头,“好!你清醒了就好,千万别在我这里冠冕堂皇的做演讲,我不吃可那一套!你在外面嚣张跋扈也就算了,到了家里就给我规规矩矩地说人话!听到没有?”
明楼连忙点头称是。
明镜这才勉强将马鞭放回到了祭台上,阴沉着脸问道:“说,你这次回上海做什么来了?”
“做中国人该做的事。”明楼真心诚意地回答。
“拿什么来证明?”明镜又问。
“时间,时间可以证明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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