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平乡县(一)(第 2/3 页)
少年时读书,长时不让出宫。实在闷急了,他和四哥半是央求半是威胁,令禁军的一个守卫偷偷做了条飞索。
索头用精钢铸成爪状,结实的长绳缚后,选了宫墙的低矮处,搭了绳索攀上去,跳到宫外。
去御街四处闲逛,马行街吃糖葫芦,在西大街喝荔枝膏水(与荔枝无关,是用乌梅加砂糖、麝香、姜水熬成,冷却后加冰兜售), 到大相国寺吃炙猪肉,有一回在丰乐楼喝得大醉,差点被责罚。
渐渐长大,不需要人帮忙,便可翻上高墙。反而没了兴致,倒是很少再有这种意外举动了。不想今日这飞索有了用场。
想起这些旧事,赵榛一阵欢喜,一阵心伤。亡国之痛,当真比生离死别更让人悲哀。
赵榛和爷爷商量。爷爷很想念孙子,可不相信赵榛能把阿劳救出来。
“阿劳关在县衙监牢里,还有军士守着,再说围墙那么高,你如何进的去?”爷爷一脸的怀疑。
赵榛想了想,决定还是先想办法去牢内看看阿劳。
爷爷找保正(村长),托了县衙一个熟识的牢头,费了一番口舌,又塞了不少银子,才答应让去探看。
次日清晨,早早起来。天有些阴沉,阿秀却显得很快乐。一路上叽叽喳喳,像只小鸟般说个不停。
三十几里地,说说笑笑,还没觉得累,平乡县城的城门就在眼前了。
两人进了城。街上熙熙攘攘,有些萧条。两边的店铺酒肆不少还关着门,不知道是未到开张时候,还是听说金兵要来而干脆歇了业。
两人穿街过巷,在县衙找到了那个牢头。牢头名叫王大富,本地人,身体肥胖,满脸横肉,腮边一个黑痣上长着黑黑的一撮长毛,满嘴酒气,似乎一大早就开始喝酒。见了阿秀和赵榛,一副爱答不理的神情。
赵榛赶忙过去,将一块碎银塞到他手里。只说是阿劳的堂弟,受了爷爷的托付,带着阿秀一起看看哥哥。
王大富斜着眼,使劲捏了几下,又放在掌心掂了掂,立时换上一副笑脸,几颗大金牙露了出来:“嘿嘿,这年头都不容易。这事晁保正给我说了,有些不大好办啊。这小伙子干什么不好,非得要跟官府作对!”
看赵榛毕恭毕敬的样子,似乎很满意,拿起一根小木棍剔着牙缝:“幸亏老爷看他年轻,只想杀鸡儆猴,教训一下那群暴民;要不早判个谋反,咔嚓一刀,送了性命!”
赵榛连连称是:“多谢老爷手下留情!”阿秀在一旁随声附和。
王大富一双眼便死死盯向阿秀:“这妹子,倒是水灵的很呢!”
赵榛将阿秀拉到身后,对王大富说道:“官爷,烦劳带我们去看看阿劳吧!”
-->>(第 2/3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