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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9章 为什么(第 1/2 页)

    经过方士事件后能很清晰地了解一件事情,再厉害的明君在面对自保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王朝的利益。只有当皇帝的利益和王朝的利益一致的时候,皇帝才会选择王朝的利益。

    比如之前的皇子下县,可以减弱太子的力量,同时也能让王朝长治久安,所以李世民才会同意。要是和他的利益相反,他肯定也不会同意。

    造反,果然还是要造反。芸姚表示自己如果不是穿越到西周,而是直接来到大唐,或许就不会如此父慈女孝了,肯定天天算计着要把李世民拉下皇位。

    不过现在就算了,自己的目标可是逍遥,没必要和人皇过不去,人皇还是有历史责任的,这段因果还是不接为妙。所以在解决了方士事件之后,芸姚依旧忙着赚钱,品牌已经树立起来,钱也赚了。

    这一年的成绩还算可以,不但赚了钱,还开始修书,到了明年肯定可以加大预算,得考虑一下除了气球和大船之外,还有什么可以发明的,火车、汽车、马路、水泥?

    如果只是为了赚钱的话,其实还是轻工业商品更好,比如肥皂、香水就更受欢迎。但要规划大唐的话,水泥、钢铁之类代表重工业的商品显然更必要。

    但不管是什么都要烧煤炭,所以煤炭加工也很重要。

    那就先煤炭,然后钢铁、水泥。至于轻工业,可以在重工业发展的同时稍微发展一些,不用着急。

    其实芸姚觉得产业升级署的主要工作是去规范各个行业,帮各个部门出谋划策,通过咨询和设计来推动大家接受新鲜事物的速度。而不是一个个项目亲自搞过去,那也太累了,不过芸姚想得很美,但如果到处插手的话,文武百官可就不乐意了,谁也不会欢迎芸姚插手他们的专业领域。

    要是他们都要征询产业升级署的意见,那不如把工作全部给产业升级署干好了,他们全做芸姚的属下,连皇帝都不用了。产业升级署直接升级成内阁算了,芸姚就做阁老,一步踏入大明朝。

    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所以芸姚也只能针对一个具体的项目进行升级,然后给国库赚钱。

    一年之后,十万贯成为了三十万贯,李世民还是很满意的。要是按照这个比例,一百万贯就是三百万贯,想象还是很激动的,毕竟这可是一文钱变三文钱的本事。

    不过要给芸姚追加预算,却演变为了唇枪舌剑,反对的声音非常坚决。他们认为卖衣服卖出三十万贯也不算什么,而且公主是挑长安的有钱人卖,这自然简单。可问题是长安的有钱人也就这么多,公主根本不可能再赚更多的钱,哪怕是把‘大唐魅力’的品牌推向大唐,赚得钱也是有限度的。

    “买衣服的人就这么多,一年购置多套衣服的富人并没有多少,所以这根本不是长远之计。所以微臣以为,不应该再给产业升级署任何的支持。而且臣以为如果殿下真的生财有道,完全可以自己赚钱进行产业升级,完全不需要再从国库里拨钱。”

    李世民一听有道理,女儿要是有本事,那根本不需要再额外给她钱了,三十万也不收入国库,就让她一直在外面钱滚钱也好,等到钱到了一定的数量,再收入国库。

    群臣一听也纷纷点头,觉得有道理啊,一年三十万,明年就九十万,根本没必要继续投钱,让产业升级署自己玩不就好了?反正这些钱也都是国库的,根本没必要继续追加预算了。

    李世民下朝之后问了女儿的意见,听听她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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