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贵的东西唯一的的缺点就是贵(第 2/4 页)
林启打心底觉得风情一定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
没有磨蹭,林启拨通了风情给的号码。
电话接通。
“先生你好,这里是曙光律师所,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林启简要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嗯……林先生,你是晴女士刚才打过招呼的那位吧,哈哈别疑惑,那位女士就喜欢我们这样叫她,说叫姓氏不太好听。”
那边的工作人员笑着说道,显然和风情还挺熟。
不过,她这效率好高啊,看来是和自己聊天的时候就已经在联系律师所了。
林启想着。
“您把案子的具体情况描述一下吧。”
林启描述了一下。
电话那头沉吟了几秒才出声。
“林先生,这个案子其实相对比较简单,但我们律师所的风格是,不论简单与否,绝不给对方一丁点机会,在这一点上,我们是有极为夸张的成功率作为保证的。”
“所以在价格方面,可能会是整个行业的天花板,你看……”
“我接受,按你们最拿手的风格来。”
林启也没问具体是什么价,与其说是相信这个律师所的胜率,不如说他是相信风情的眼光。
“可以,就喜欢林先生这种痛快人,别的行业我不好说,在律师这一行,贵的东西唯一的缺点就是贵。”
听到这话林启还有点出戏,这怎么跟电竞俱乐部引援时粉丝讨论时说的话有点像。
“说说看你们的思路吧,我想大致了解一下,以及我该如何配合。”
林启问道。
“嗯……倒不需要您配合太多,您应该只需要帮我们拿到两件不一样的校服,后续的鉴定可以放心交给我们,其他证据我们也会帮忙收集,证据越多,越能快速解决。
对了,提醒您一句,在起诉这一流程上,咱们得以丫头的母亲为名义,毕竟您在身份上不是当事人。”
民事诉讼上好像确实有这样的要求。
衣服的话可以拿小芊和丁冬的做对比,这都挺好解决。
“嗯,我知道了,我会去丫头的母亲沟通,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给我一些这方面的法律资料,我想抽空研究一下。”
林启认为自己不能当个局外人,能多了解是一点,有备无患。
“没问题,我一会就整理资料发给您,您可以告知一下地址吗,明天我会亲自登门拜访,和您详谈各种事宜。”
……
挂掉电话后,林启收到了一份资料,随便翻了翻,看上去非常齐全,排版也相当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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