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事找事做(第 1/3 页)
程墨瑾在梁府已经工作了月余,府中该认识的人认全了,什么样的人是什么样的性格也知道的差不多了,什么人该打交道,什么人不能招惹,秀秀也跟她讲了很多。
在这府里该认识的地儿也认熟了,和秀秀的关系也逐渐失去了那种尴尬,亲近了起来。
除去熟悉环境的这些日子会有点意思,剩下的就是各种循环往复,没什么意思,但是也没什么办法。
除了有着秀秀这么个小话痨,能够听听她讲故事、讲八卦,程墨瑾决定要寻找新的兴趣爱好,好让自己的平淡余生能够丰富一点。
无论是在干活的时候还是睡觉前,程墨瑾都在思考,自己能够做点什么。
思来想去,自己对于这个朝代还是太不了解,秀秀又是没怎么读过书的,所见所闻也都是靠的“口口相传”的事儿,于是她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找点书看。
这大概是这个年代最容易进行的脑部运动,整天干活,脑袋空空的生活,让她觉得自己都变傻了。
但书这种东西,她一个体力劳动者的工资是不够承担的,于是只好通过“蹭”的方式去看书。
好在与她和秀秀一同干活的人总是喜欢偷懒,成天见不着影子,这种时候,程墨瑾就会让秀秀给自己望风,然后她就跑进三姑娘的房里找点书看。
说来有些好笑,程墨瑾上学的时候并不是什么热爱学习的人,至于看书也总会选些有意思的小说读读,或者是看看漫画。
而三姑娘的房里就是些《孝经》、《论语》、《女诫》、《女德》,让程墨瑾很是无奈,不过程墨瑾认识的繁体字不是很多,所以看书也纯当认认字了。
想想三姑娘离开萸阳的时候不过七岁,读这些个书也真是难为她了。
好在后来秀秀告诉她,主君的书房里应该会有些别的书,于是在看了无数次《论语》之后,程墨瑾又在秀秀的掩护下摸去了主君的书房,从满屋子书里顺了几本文集出来。等看完之后再放回去。
时间久了,看书这种摄入知识的方式有点不能满足程墨瑾,毕竟书里的内容她也是似懂非懂的,认识字儿不会写也是会闹笑话的。
虽然她不知道作为一个“清洁工”,她为什么需要写字,但是她还是想学着写点字的。
秀秀没怎么读过书,在宋朝,两人之中总得有个人有点文化还是好些的,不识字,在一些契约文书上被人骗了都不知道。
于是她又靠着攒下来的月钱,买了一只中等品质的笔,又买了点品质一般的纸和墨。
在她看来,笔得买好一点的,但是对于她来讲,中等品质的笔已经是她能负担的比较好的笔了,要练字,笔自然是用得勤,质量好点的话,坏的也能慢些。
虽然她觉得自己也不至于刻苦到把笔写烂的地步,但是程墨瑾总觉得有个称手的工具才能做好事。
纸和墨用的多,练习的时候,字写坏的也多,自然不能买的太好,只能省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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