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小时候已是天籁(第 3/4 页)
楼蕴年看了明显覆盖着一层薄薄尘土的椅子,还是选择在远处站着等待。
一旁的那些粉丝不禁面面相觑,都说不出话来。
这个超级大帅哥竟然是那女人的男朋友?
怪不得她说比肖凌帅一百倍,这个姿色,帅一百倍有些夸张,但帅个两三倍,是绰绰有余了。
肖凌虽然也帅,却明显还是少年的帅气,再加上染着蓝发,性格又桀骜不驯,整个人从头到脚都透露出几分非主流的味道。
不喜欢他这个类型的,别说帅了,说不定还会一脸嫌弃的评价一句:low。
但这个男人却帅的成熟,帅的高端,帅的老少皆宜,帅的任何人都无话可说,心服口服!
没别的,就一个字:完美!
那女人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居然能找到这么一个大帅哥当男朋友。
要知道这年头,美女满大街都是,帅哥却比钻石都珍贵,稀罕啊。
粉丝们目光不由自主的始终往楼蕴年的身上瞟,完全忘记了今天他们是来给肖凌应援的。
直到舞台上传来了音乐声。
其实彩虹乐队,除了主唱肖凌之外,阿肆、小夫他们的水平都很一般,演奏乐器的时候常常会走音有卡顿。
但好在肖凌实力突出,一手吉他玩的炉火纯青,再加上极富有穿透力的低音炮嗓子,嘶吼起来的时候,摇滚范儿十足!
说这个乐队全靠肖凌一个人撑都没有问题。
所以当很普通的前奏过去,肖凌开嗓之后,粉丝们立即激动的跳了起来。
“肖凌,肖凌!”
楼蕴年再帅,也改变不了她们对肖凌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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