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一章:卷土重来(第 3/4 页)
从十来岁正式入“盗门”起,黎镇北就命兄弟四人下了毒誓,遵守自己定下的几条家规,其中有一条就是绝对不做“回头生意”。
“若有违反,死无葬身之地!”黎天明现在还记得父亲命自己背诵这些誓言时的凝重神情。
有屁用?你一辈子讲规矩,最后还不是头上被崩一个大窟窿?
规矩都是给死人定的。
活人自有活法!!
终于,黎天明还是去掘了父亲养的那几个墓——当然他还是留了个后手的,他自己没有去,而是派刀疤金带人去的。
你只说不让我进以前盗过的墓,但是你没说不准我派人去啊,我自己不去不就完了?
黎天明不厚道地跟自己死去的老爹耍心眼。
黎天明的记性很好,他把墓的位置、地形、以及打盗洞的方位、技巧都教给众人,就放手让他们去干了。自己的这些手下都是邙山附近的人,天生就会盗墓,一点即通。
刀疤金带几个手脚比较利落的人出后,他就稳稳地坐在中军帐等收货了。
那个废弃的针织厂,现在已经成为他跟他的团伙的大本营了。反正这地方从来也没人管。位置又偏,鸟都不稀罕来拉屎的地方。
黎天明从看门人,摇身一变成为掌门人了。
他也不担心这些人给他来个卷包会。
先,这些东西只有通过我黎天明才能出手,他们就算卷走了也没用。
其次,你们的兄弟、家人都在我手上呢,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第二天,刀疤金不辱使命,满载而归——挖了一座汉朝的大墓,起出了大量的金银珠宝以及玉饰。
“后事都处理了吗?”黎天明眯着眼检查着这批宝贝,顺口问刀疤金道。
“处理了,搬不了的都砸了!那块大棺材板子上花里胡哨地画了些破画儿,我看没什么用,又笨重不好带,让小武拿撅头给劈了。”刀疤金兴高采烈地跟黎叔邀功。
黎叔皱了皱眉头,小武这一撅头,估计毁了一份珍稀的宝物。不过金子做的也对,这也是黎天明教给金子的规矩——拿不了的东西就毁了,老子绝对不给别人留好处!
“以后啊,凡是铜器、木器之类的东西,你们也不要全砸了,能带得了的就先带回来。实在带不了的再砸。”
这批手下频频点头,看着他们虔诚的目光,黎天明暗暗地想,自己在他们心里的地位,就像龙头在自己心里的地位一样吧?
自从再次出山之后,黎天明的事业又上了一层台阶,不仅能给这些手下吃饱喝足,还经常有酒有肉。这日子过得太爽了,这批人对黎叔简直是感激涕零——真特么的再生父母一般。这样的黎叔不给他卖命,那还是人吗?
金子更是在旁边大拍马屁:“叔,你简直太神了,我们按你说的到了那个地方,在第三棵歪脖树下往北走十米,往左再走三米,往下挖了七、八米就挖到大墓了——简直太神了,叔。就好像你以前去过一样,叔!”
虽然黎天明此时也不过是三十几岁的年纪,但一是他本来就长得特别老成,二是这几年忧世伤生,他头大部分都白了。
从外貌上看,比他小几岁的刀疤金跟他儿子一般年轻,所以刀疤金这个叔喊起来也比以前顺口多了。
刀疤金拍马屁的时候,别人是不容插口的,否则会被金银兄弟堵在厕所里揍。所以众人在旁边也是嗯嗯唔唔的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这种表达方式,既展现了对黎叔的景仰,又维护了大师兄的权威。
金银兄弟是这批人里面资格最老的元老了,虽然金子话又绵又密又没营养,银子整天阴着脸不说话,两人看起来都像是智商有问题一样。但黎天明还是把他们留在身边,而且非常器重。
这样做,也是有他的考虑。
一是这兄弟二人非常凶悍,能镇得住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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