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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章来者何人

    是城市啊,终于看到大城市了!

    经过十来天的奔波,途经七、八个小村庄之后,我们的车队终于来到一处较大的城市——枚泽了!

    之前的几天,因为要日夜兼程的赶路,我们都是在野外露宿的,而今天晚上,我终于又能躺在有房顶和床的地方睡觉了!

    想来这些日子也确实不好过,由于那几个车夫大人们很不善的态度,让我深切体会到这社会的黑暗与道德的沦丧,预付金制度真是太有必要了!

    除了衣食住行样样自己动手操办以外,我还得伺候别人——就是以撒这位大少爷!他虽然在某些方面还挺有用:重的东西他来扛;劈柴生火他来做;支建帐篷他来完成;遇到山匪、猛兽也是他冲在我前面……但是,对于一些生活细节,他却是尽显王公子弟的风范——完全不能处理。

    煮泡面的时候,他不知道要把盖子盖上;换洗的衣服也不知道要与干净的衣服分开放;牙膏都从中间挤……他居然还要我帮他打洗脚水!幸好他穿的是旅行用皮靴,否则的话,还不知道会不会系鞋带呢!

    “真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我气恼的低声抱怨着。看来他当初做“预备逃亡”自习课程的时候,只学会了如何在野外生存下来而不饿死,却没学会实际处理一些细节问题!没错,他架火堆生火的动作是很熟练,但他叠衣服的样子也有够拙的!而他居然还大言不惭的说:

    “这些事本就是女人家做的!”

    也罢,总算来到个像人居住的城市里了,我一路透过车窗看着左右的街景,马车在一幢简陋的小楼前停下。

    这栋三层的建筑处在通往菜市的石板小路上,左边相邻的是一家小酒馆,右边是个水果摊子。人来人往的,还挺热闹。不很宽敞的小路一下驶进我们这四辆马车,立即显得拥挤。不过这里的人们却毫不在意,想必是经常有此状况发生吧!

    而我们将要投宿的那家旅店,是用灰青砖搭建而成,面对着街道,外墙没有粉刷,只是露出其质朴的本色。中间开了个小门,门的右上侧突出来挂了一方木牌,上面写着“游人之屋”。应该是间旅行酒店吧,从敞开的门看进去,那里面阴暗而嘈杂,酒香阵阵。二、三楼的窗户都被同一色系的帘布遮得严实,应该是住房。楼的后面是小店的后院,供客人们停放马车,堆放货物。

    马车停稳了,我兴冲冲的从车厢后门往下跳,却被以撒一把扯住。我不解的正要问他“做什么”,却见他一脸严肃的望向车外。

    顺着他的指示,我看见旅店门边的墙上贴着一方告示,正是政府发布的通缉公文。

    公文是新贴上去不久的,四角还完好无缺。其正中是两张个人的大头照,一男一女,岁数不大,穿着得当。但是由于贴在这混闹的集市边,那公文的照片早被人涂鸦得面目全非。

    女的被戴上了菱形的眼睛,头上长出犄角,还用黑色油性笔点满了一脸的麻子。男的被扎起了两个小羊角辫,戴了个独眼罩,长满落腮胡子和大龅牙。照片下方的几行字也被人恶作剧似的给涂掉了……

    虽然被涂得一团糟,但我还是马上就认出:那画中的两人正是我与以撒!而照片上方那一排血红的大字——通缉文书——告诉我,杰?索姆达的行动速度绝对比我们想象得要快!

    “真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啊……呵呵……”我不明所以的干笑着。

    “没想到他的动作这么快,之前那几个偏僻的小村庄虽然还没有被通告,但所有的中小城市却已接到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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