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四章(第 3/4 页)
只因为,这第七封请谏居然是送到了大明宗人府。
说到这大明宗人府,就不由得不谈到明朝的宗室制度。
明朝宗室,既不同于汉晋,又不同于唐宋。汉晋宗藩裂土临民,犹如独立藩国;唐宋宗室不胙茅土,其贤能者皆策名仕籍、自致功业,而国家亦赖之,其后杂进诸科与寒素等,而宦绩相业亦相望不绝书。有明以汉晋唐宋为鉴,对前代宗室政策的内容有扬有弃,形成独自的特色。有明诸籓,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且不可参合四民之业(即士农工商),并能世袭罔替。明代宗室政策,奠定于洪武初年,完善于永乐年间,包括宗室政治权力、经济待遇和宗禁几方面内容。
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公元1368年1月23日),明太祖在应天称帝,建国号大明,年号洪武,以应天(今江苏南京)为南京,大梁(今河南开封)为北京。
明朝建立以后,明太祖朱元璋在与其谋士们总结历史上治乱兴衰的经验时,一致认为,宋朝和元朝之所以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主弱臣强”,朝廷得不到宗室藩屏,于是以前朝为鉴,决定建藩,于公元1370年(洪武三年)开始,分封诸皇子为亲王,并规定一套严格的封藩制度。
明朝皇族为朱姓皇室,本贯源自沛郡朱氏,后明太祖朱元璋之父迁凤阳,故又称凤阳朱氏。由明太祖朱元璋以子孙蕃众,命名虑有重复,乃于东宫和亲王世系,各拟二十字,一字为一世。子孙初生,宗人府依世系立双名,以上一字为据,其下一字则取五行偏旁者,以火、土、金、水、木为序,惟靖江王系不拘。明朝规制,皇子封亲王,授以金宝、金册,亲王子封郡王,授以镀金银印、银册。皇姑为大长公主,皇姊妹为长公主,皇女为公主,亲王女为郡主。
明朝重建了比较规范的分封制,明太祖在全国各地封了包括自己二十五儿子(第二十六子朱楠幼殇,未封王),与侄孙朱守谦,在内的二十六个王,在边疆的藩王可以主持地方军务。但靖难之役燕王朱棣夺位后,强化中央集权,藩王不得干涉地方政治军事事务,不得擅自离开封地,结交地方官员,形成“有明诸籓,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局面。
大明王朝设有宗人府,专门管理皇族本家宗室事宜。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按时编纂玉牒,记录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爵、生死时间、婚嫁、谥号、安葬的事。凡是宗室陈述请求,替他们向皇帝报告,引进贤才能人,记录罪责过失。又有专门记载皇族宗室繁衍传递和生死娶葬的谱牒,叫做玉牒。玉牒每十年一修,由翰林院的官员专司其职,定期公布。
宗人府设立于明朝初期,洪武三年(1370年)称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改称宗人府。宗人府设宗人令,一人(正一品),左宗正,一人(正一品),右宗正,一人(正一品),左宗人,一人(正一品),右宗人,一人(正一品),属官: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五品),掌管发收公文。
永乐帝以后,宗人府多由勋戚掌事,而它所管辖的事都移交给礼部办理,宗人府名存实亡。
而今时今日,宗人府由勋贵武定候掌事。但他也不管事,宗人府管辖事宜其实已经都移交给了礼部。
而明中信这第七封请谏居然是给了武定候,这可真心令人奇怪,他这是想干什么?
而且,这明中信怎么会想到要邀请宗人令呢?
武定候与明家也有不可分割的利害关系,但他应该是以私人关系邀请武定候的,为何却又要将送到宗人府直言要交给宗人令呢?这有什么分别吗?
这封请谏还真是诡异啊!
然而,明家并没有因为众人的讶异就停止了派发请谏。
而这第八封请谏就正常得多了,直接就送到了阁老李东阳府上。
李东阳接到请谏也是一愣,他本来以为明中信绝不会邀请他的,毕竟,虽然现在已经解除了误会,而且李兆先已经上门表示了好意,他却也未曾想,这么快明中信就将一切恩怨放在了一边,邀请自己上门,虽然拟定名单的是陆明远,但没有明中信的许可,他也不会接到请谏的,于是,他也欣然应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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