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张楠的老本行(第 3/4 页)
至于卡车倒不用急着这会就开过去,猎象和猎犀的地方距离营地不到十公里,到时候通知营地一声,这营地里干杂活的黑人伙计们很快就会赶来。
合法捕猎的大象肉和犀牛肉在城市里很受欢迎,营地里也要有点存货,还可送人,这两种动物的皮也会是笔收益。
至于狮子...
把皮子带回来就行了,狮子的肉能让人退避三舍,而且对张楠而言,这狮子骨头在中药医方里可没有,同样是无用之物。
听完老汉斯的介绍,张楠就问其他人:“你们谁有兴趣?”
保镖们一个没响,对这样的无难度杀戮似乎无爱。
布朗和项章生都笑笑,后者道:“昨天吃的那种黑斑羚的肉味道不错。”
又是个“环保主义者”:这黑斑羚别说特意去狩猎,清晨的时候在营地荆棘圈外就有来觅食的,在阳台上拿把枪就能打——数量多,猎杀没压力。
我们的查理兹-塞隆很乖,举了下手。
有点意外,“查莉,你要猎象还是犀牛?”
小姑娘立刻把脑袋摇得比拨浪鼓还夸张,“不不不,我才不要打死那么大的家伙。我就想去看看大象,上次看到大象还是我小时候,在城里的动物园里。”
“呵呵...”
小时候,这会还真够大的!
张楠听着就笑,“老汉斯,先去看大象,再去那个什么遗迹,回来的路上我们再打黑斑羚。”
......
七八公里外就有一处象群喜欢的觅食地,坐在车里让小姑娘看了个够。
不过计划有点小小的变化,看够了象群,有只倒霉催的雄性黑斑羚出现在六七十米外,被手痒痒的项章生一枪放倒。
枪法不错,正中羚羊前胸上方十五公分处。
那里是羚羊心脏所在的位置——营地里贴着各种动物心脏位置的示意图片,因为很多人喜欢将猎物做成标本,所以为了美观,对于这一类猎物基本没人打脑袋。
天气不热,反正暂时也不会坏,过会丢吉普车后座就行。
项章生这家伙还骚包的和猎物来上几张合影留做纪念。
“换成头狮子更有气势。”
一听老汉斯的话,项章生立刻道:“不不,羚羊就好,羚羊就好。”
下午一点,张楠看到了昨天关兴权说的那处古遗址。
石墙围起来的一座小村落大小的区域,在一处石头矮山的山脚,这里到处都是这样的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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