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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三章 经验不足(第 1/2 页)

    混乱之箭,历来都是以穿透性强而闻名的。 因为,混乱之箭造的成并不是火焰伤害,而是强大邪能汇聚而成的混乱伤害。

    而邪能这种东西,除了会和它完全对立的圣光,生激烈的正面对抗以外,可以侵蚀污染其他的一切元素。

    所以,当术士把邪能聚集压缩,当做一枚箭矢射出去之后,也只有圣骑士以强大的圣光之力,所凝结出来的圣光盾可以抵御,就连同样是圣光组成牧师的真言术盾,都因为圣光之力不够,而失去作用。

    至于其他元素所组成的防御,都因为邪能的强大侵蚀性,而变得毫无意义,当真是无套不破,无膜不穿。

    也是因为这些特性,使混乱之箭成为了,术士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必备技能,经常会出现,术士一混乱之箭,把别的职业怼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这让术士在战斗中,经常不加思考的使用这个技能,故而又得名脑残箭。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在有些时候穿透力确实比威力重要,就像在对付坦克的时候,手榴弹没有贫铀穿甲弹好使一样。

    在一开始的时候,埃文森并没有选择混乱之箭,是因为他无法确定混乱之箭,是否能够杀死憎恶,所以他选择了,能通过增加消耗灵魂的数量,而大幅强化威力的灵魂之火,这个看起来非常保险的技能。可以事实证明,这是一个不小的失误。

    其实埃埃文森在这场战斗中,还有不少地方存在瑕疵,而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实际上没有什么战斗经验。

    这没有什么好惊讶的,现在的漫威地球,和战火滔天的艾泽拉斯相比,要相对和平的多,所以埃文森根本就没经历过什么战斗。

    在以前死局帮还在的时候,埃文森的确是杀了一批来找他麻烦的黑社会,可是那能能算是战斗吗?

    解决那些小混混,埃文森都不需使用完整的魔法,随手就能把他们烧成灰,要不是他们的灵魂还有点用,连灵魂吸取都省了。

    至于那次,为了救托尼斯塔克,而和奥巴代打了一场,但是奥巴代的那套铠甲虽然强大,他本人却还是一个脆弱的普通人,就体质而言,他甚至还不如那些经常打架斗殴的小混混,所以埃文森取了个巧,非常轻松的结束了战斗。

    而这次和憎恶的战斗,算是埃文森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战了。

    不过万幸,虽然灵魂之火是个错误的选择,但在埃文森规格使用后,威力确实不小,使憎恶受了重伤,给了埃文森把他风筝到浩克那里,最终完成反杀的机会。

    憎恶死了,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在浩克过去和他女朋友腻歪的时候,埃文森来到憎恶的尸体前,他打算趁热来一,啊,不是,是打算趁憎恶刚死,灵魂还没有消散的时候,把它收集起来。

    “哼,砸了我的车,还让我废了那么大劲,你以为这么一死了之就完事了?”埃文森轻车熟路的开始抽取灵魂。

    “非常不错。”埃文森看着憎恶的灵魂水晶说道“嗯,我有个不错的主意。”

    这个时候,浩克也和他女朋友贝蒂腻歪完了,他觉得自己已经无法融入普通人的生活了,在和她在一起也不会有什么结果,还要面对一个一心想要把自己切片研究的岳父,这还是归隐山林的好,于是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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