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原是占米仔(第 3/4 页)
雷万霆对此倒也不再啰嗦,身子转过,看向年轻人道:“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我揍了那群混混,这笔账恐怕会被他们算在你身上。”
“我知!”
车上的对话,年轻人听得一清二楚,也认识到眼前男人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人,
点了点头,年轻人没有唬弄,认真答道:“实在没办法,我会送出一批货,找一个老大罩我!”
“好主意!”
雷万霆内心赞赏,以年轻人小贩的身份来说,这个主意绝对已经算是他能够想出最好的办法了。
出来混的,不就是为了钱。
他用一笔盗版录像带做礼物,去加入一个社团,进而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是完全行得通的。
和联胜再厉害,也只是香江众多社团的一个。
比它厉害的社团,多了去了。
“对了,一直小子小子的叫你,你叫什么?”带着几分欣赏,雷万霆问话道。
“古家俊,大家都叫我占米仔。”
年轻人给出答案,而这个答案,着实让雷万霆没有想到。
“占米仔?”
神色不变,雷万霆却是再一次打量起了这个缘分遇见的年轻人。
果然,这小子和电影里面很像啊,只不过此时尚且年幼,也就二十岁左右的样子。
记得电影里面占米仔曾经多次说过,他只是想做生意,是被迫加入了社团。
敢情他说的,就是现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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