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冥王”阮利来(第 1/4 页)
翌日大早。
尖沙咀街头,一家小小的报刊亭内,头发稀疏,年过六十,面相甚是苍老的权叔,这会儿正在整理今天新到的杂志与报纸。
权叔,真名曾炳权, 早年曾是江湖人士,香江知名社团东兴社成员。
不过混古惑仔,和各行各业都一样,真正能够混出头的,就只有那么少数几个人。
大多数浑浑噩噩,跟着大佬整天瞎逛, 求那三餐温饱。
而且混古惑有一点还和其他行业不同,那就是没有保障啊。
运气好的, 遇到一个好老大, 老大混的不错,你到老了,还能给你开一家凉茶铺之类的,让你有个生计。
运气不好,遇到一个坏老大,能不能到老还不一定,就别说其他了。
曾炳权,无疑算是个好运的古惑仔。
他四十年代加入东兴,当时东兴当家人是第二代龙头,骆正武。
骆正武为人豪迈,极具英雄气概,对于手下人非常照顾。
就拿炳叔来说,于六十年代一场社团大火拼之中,右腿被人连根斩断,落了个残废。
骆正武二话没说,不仅派人给他足够的安家费,还亲自为他到尖沙咀, 盘下了这一家报刊亭, 解决了他所有的后顾之忧。
要知道,这个年代的报刊亭,可不同于新世纪。
在这个年代,电视机尚未进入千家万户,人们除了口口相传之外,能够得到信息的地方,就是报纸与杂志。
所以这一个行当,绝对算得上吃香的行当。
只要能够拿到一个牌照,办起一家报刊亭,往往能够养活一大家子人。
更何况,曾炳权这家报刊亭在尖沙咀闹市区,生意就更不用多说了。
他这也算是“因祸得福”,虽然身体不再健全,却是能坐下来,吃一口安乐茶饭。
比起其他一些没有生计的混混,曾炳权甚至可以说是赢麻了。
一条腿,换一份终身保障, 说出去, 很多人都愿意。
曾炳权也十分看重自己这门生意,自断腿后, 不再过问江湖事,一做就是几十年。
“炳叔,老规矩,两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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