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法医部,鞠一(第 2/4 页)
这说不通是吧?
如果是随机性杀人的变态,他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杀人的手法。
但,这每一件案子中的死者,全是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不知道以什么办法上到天台上去。
然后,泼自己汽油,点燃汽油自焚,然后跳楼自杀。
那,共通点呢?
时间?
还是地点?
如果是时间的话,案发当天的时间间隔,以及被害人自焚跳楼的时间,完全没有任何规律可言。
地点,那就更加没有规律了。
第一个被害人自焚跳楼的大厦,距离第二名被害人所在大厦,直线距离在3.27公里。
第二名被害人距离第三名被害人的直线距离是4.17公里,然后第三跟第四的直线距离是7.34公里,第四第五之间又仅有2.13公里...
最后,今天这位被害人李明翰所在的明尚大厦,却是距离第五名被害人,大概直线距离4.12公里。
这,没有规律啊?
不算直线,那就算他们之间的街道,以及按照城市规划图来比划。
也是没有任何的关联在内,症结就卡住了。
到底,共通点在哪呢?
“或许,是不是真就我们想复杂了呢?”洛卿拎着一袋子面包牛奶走来。
“先吃点东西垫垫,林森...”
“想破案是好事,但也不能饿着肚子来破案,说不定你吃饱以后,就找到什么端倪了呢?”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