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六章 一招毙命的杀手锏(第 3/4 页)
合同在手,而且是一份盖过公章的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这就是沈林手中的制胜法宝。
从一开始他就想到了会有这么一天,倘若,这条街生意越来越好,肯定会有人想来分自己的蛋糕。
哪怕是火柴厂也会用各种理由强行收回,为防患于未然,特地在合同里加上了违约金的条款。
天价的违约金会遏制火柴厂收回的念头。
至于叶逸晨,只是个跳梁小丑罢了。
沈林的计划很清晰,先不着急打官司,打官司虽然一定会赢,但一旦走到法庭上便意味着撕破脸。
先去找一个律师。
让律师直接发函给第二火柴厂的厂长。
他叶逸晨不在乎第二火柴厂的名声,但是第二火柴厂的厂长在看到律师函之后,绝对不敢轻举妄动。
那个年代,很少有人知道律师这个词,更很少有人知道,打官司要找律师。
可一旦吃上了官司,对于第二火柴厂那可是毁灭性打击!
沈林相信,火柴厂不敢乱来。
看沈林信心满满,陈红英迟疑了一下,就站起来道:“沈林,既然你觉得你能解决,我也就不催你了,我先走了,家里还有一大堆事儿呢!”陈红英朝房间里打量了两眼,就准备离开。
沈林赶忙道:“妈,这都要吃晚饭了,您吃了饭再走,我今天买的大骨头,正说炖汤喝呢!咱们就用着大骨头汤下点面条,很快就好。”
大骨头汤下面条,陈红英来的时候没有吃的多少饭,此时听沈林这么一说,就觉得自己的肚子在叫。
虽然陈红英家里的生活并不困难,但是一个月也就是吃上一两次肉,而且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买肥肉炼油。
至于排骨之类的,就是过年分肉的时候,才能弄上一些。而且往往到那个时候,陈红英对大骨头并不是太看得上,毕竟谁不希望自己多分点肉。
“妈,您来闺女家,没吃饭就走了,这要是让邻居知道了,人家不说我们不懂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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