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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一章 一枕黄粱(第 1/2 页)

    a市的焦躁和愁烦虽说隔着几千公里飞不到冯村,可有些事情就像初春的新芽,有了时机和温度就是要冒出来的,就好比女人怀了孩子,除了想办法它他出来,根本别无他法。

    所以,事实上蒋宇的隐瞒是很严重的, 沈魏风的直觉和判断一点没错。

    比如他刚走的第二天,苏筱晚就因为前一天着了风寒又病倒了,接着便连发了两天的高烧,人烧得迷迷糊糊的,老在半梦半醒之间喊沈魏风的名字,但即便如此,也没能挡得住宋轶单向奔赴的脚步。

    一般说来,在沈魏风不在的时候, 老吴、宋轶和蒋宇会协同管理考古队, 老吴年龄大又是副领队,重要的事他来拍板,其他日常的队里琐事老吴不喜欢操心,宋轶和蒋宇这两个年轻就要多干一点。

    像苏筱晚生病这事,老吴知道后只不过嘱咐小雯尽心照顾,而宋轶知道了苏筱晚的病情后,前前后后去探望了好多次,半公半私的,大家也都看在眼里。

    而且宋轶这几天几乎是一下班就来1号院,往苏筱晚屋里一坐至少一个小时打底,他倒是不言不语,除了端茶倒水就是帮忙打饭,还去村民家里买了些本地梨和苹果来,一只只削了放在苏筱晚床头,瞅着机会就喂一点。可这种殷勤搞得本该负责照顾的小雯在一旁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离开又不好离开,还没办法开口撵人, 急得小雯只能跟蒋宇发作, 弄得两人几乎天天吵嘴。

    不过,不同于沈魏风对苏筱晚的爱,宋轶的感情是更细腻的,他对苏筱晚的爱慕更具体,更精准,就仿佛一道数学题,有过程有结果,明明白白,严谨而和逻辑。

    比如,他爱苏筱晚低垂的眉眼,他爱苏筱晚散着温香的长发,他爱苏筱晚对他的某一次不经意间的浅笑,或者苏筱晚某个出神的瞬间,等等等等……,总之,他没有心力抵抗这些,这些苏筱晚毫不知情的爱意和澎湃。

    其实,宋轶与沈魏风年纪相仿, 虽然外形上沈魏风有着绝对的优势, 但两个人都是高知,只是专业不同,可说起来这两人打小过着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宋轶出生于一个典型的理工科知识分子家庭,幼年正赶上国内的特殊时期,他父亲因出身问题被迫与他和他母亲分开,上山下乡了几年,吃过不少苦头,好在后来这段艰难而非人的日子不算太久,知识分子之后都纷纷回城了,他父亲和母亲又都重返了科研岗位,生活终于回归了正轨。

    虽说他的家庭算是在那个动荡年代受损比较小的,难得得保留了一个家的完整性,可干科研的就像当年的小品里说的,搞原子弹的比不上卖茶叶蛋的,拮据和贫穷总不离生活左右。

    艰难的日子里一切物质需求都是奢侈的,但如果在这样逼仄的岁月里能有一些温情脉脉的东西,倒也足以抚慰一个年幼孩子的心。可偏偏宋轶的父母是搞科研的,工作即生活,严谨和严肃是他们仅有的一副面孔。

    就因为这匮乏的童年,宋轶更倾向于做个有温情的人,他讨厌父母实验室里冰冷的实验器具,讨厌他们身上那散发着寒气的白大褂,讨厌地上落根针都要天翻地覆的实验室。他想做个正常人,做个可以犯错的普通人,他渴望温度,渴望色彩,希望可以与一个充满热情的姑娘轰轰烈烈地相爱一场,把原本苍白的人生过得声色绚烂一些。

    但是现实是不那么容易被突破的,他生于斯长于斯,他的壳、他的行动和他的谈吐都是他所抵触父母人生的复刻,成长的日子里他总也得不到他希冀的生活,曾为此绝望了许多年。

    直到他去年来到冯村,那时丽如春花般的苏筱晚,在他的心间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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