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碧瑶不复活,我弃书(第 1/4 页)
“ok!”
足足打印有十几张合同,一式两份。
横店复印店直接打印下来,签好合同,李安准备邮寄出去,地址在魔都。
问题不大,掀不起李安的回忆。
顶多为原身默哀一下。
“搞定!”
如果不是那幼稚女拖他分成,李安还真忘了他还是个兼职作家。
“等等!”
李安看着合同,突然想到自己已经签约了,万一这个作品~
顿时李安联系他的责编,他要把作者归女儿名下,然后自己以监护人的身份进行签约。
虽然复杂了一点,但可行,哪天作家这个身份被发现,又被那幼稚女用合同限制了他的作品就得不偿失了。
用他女儿李欣彤的署名最合适。
“这会才搞定!”
李安把合同邮寄出去,当晚他开始码字,把碧瑶为了保护张小凡身死诛仙剑阵的小说情节上传了上去。
这会就剩下百来个读书了,毫无疑问,这是诛仙最经典最虐心的情节,百来号人就能星火燎原~
“还我碧瑶。”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太燃了,大爱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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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侠书虫:作者,继续更啊,一更打赏1000点起源币,立贴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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