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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2章:他的故事(第 4/4 页)

    沈欢生活中的很多细节,都不是一个小山村走出的孤儿能做到的。

    他只好揭露了一点自己的真面目,闷声说:“以前,去国外打工了几年。”

    叶朝歌秀眉一挑:“哦?说说呢。”

    “你想听?”

    沈欢鼓了鼓嘴,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我从小没见过我爸妈,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所以也没读过什么书,从九岁开始,能赚钱的事,我就都干过。”

    沈欢的声音,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一开始是帮人家放牛,晚上人家给我一碗饭吃。吃不饱啊,就去了当地砖窑上烧砖,我力气小,只能值夜班看炉火,有次迷迷糊糊睡过去,头发都烧了……”

    沈欢这些不是假话,他小时候的确是这么过来的。

    后来,他才有机会应召入队,当了一名战士。

    不过这些故事他就没告诉叶朝歌了,而是替换成了他十六岁去码头打工,为了赚钱偷渡到国外了。

    “我没护照,就是个黑户籍。在国外工作都找不到,又听不懂别人说话,只能去偷、去抢……后来我想,还是小山村适合我,就用攒了几年的钱,又回来了。再后来的事你也知道了,我什么也不懂,只能在叶家吃软饭。”

    说到这,沈欢竟然嘻嘻一笑:“不过你放心,我们既然签了合同,那我不会反悔的。等合约一过,我就和你离婚,不拖累你。”

    语气越轻松,故事越心酸。

    如果让国外那些刺客小伙伴,听到沈欢真挚的话,一定会瞪大了眼:这还是我们熟悉的沈欢吗?冷血的刺客之王,什么时候靠着编故事惹人同情了?

    但叶朝歌信了,同情心泛滥的她,一下就明白了沈欢废物的原因:因为人家真的没读过书,什么也不懂啊!

    同时,善良的叶朝歌也开始愧疚:当初一直觉得他是个废物,是不是也有我先入为主的原因呢?

    就在叶朝歌开始反思时,手机忽然开始嗡嗡作响。

    看了眼来电显示,叶朝歌接起后笑问:“范姐,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那边的范姐语气焦急,听声音都要哭出来了:“叶小姐,不好了!老太太她中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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