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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九章 不遗不弃(第 4/4 页)

    那时的他和现在差不多大,脸上挂着稚气,脸被晒得红彤彤的,脖子上挂着一串兽牙项链,粗手大脚,光着脚丫子。

    他身上只穿着一条豹纹短裤,应该是直接从豹子身上扒下来的,把豹子后腿剪断,直接穿上即可。

    他的屁股后面,还挂着一根豹子尾巴。

    金乌渐渐能飞起来了,喜欢停留在少年阿应的肩头。

    它看到少年阿应口中的阿姆,是一个健壮的蛮族妇人,五大三粗,一膀子力气。“我给你取个名字,今后你便叫金不遗。不遗不弃的金不遗!”少年阿应笑道。

    作为少年许应的灵兽,金乌跟着许应去打猎,同族的少年们多数都拥有自己的灵兽,这些灵兽极为庞大,威猛异常,只有金不遗很小。

    这只小巧的金乌却凶猛异常,口喷烈火,连那些成年的异兽都有些怕它。

    金不遗很喜欢自己这个主人,主人有自己的烦恼,每次主人去河里洗澡的时候,总是会用力揪下一根毛毛,懊恼的说道:“又长了一根!可恶的毛毛!”

    每当此时,它总会喷出一朵火焰,把那根毛毛烧成灰烬。

    时间一年年过去,金不遗渐渐长大了,泛着洪荒凶兽的气息,镇压了方圆数百里的灵兽,威风凛凛。

    但主人阿应始终没有长大,渐渐成了村民们眼中的异类。

    这一天,阿应消失了。

    金不遗很是惊慌,急忙四下搜寻,它振翅在云梦泽中穿梭,遭遇了其他与它一样强大的洪荒异兽,甚至遇到了比它更加强大的异兽。

    金不遗千辛万苦,搜遍了云梦泽,没能寻到自己的主人。

    它渐渐长大,拥有越来越强大的力量,飞行时可以化作一团火光,速度极快。即便是这样,它还是用了十多年的时间,才寻到自己的主人。

    少年阿应居住在南海边的一个小渔村中,他还叫许应,但是有了另一段身世。他不记得自己从前的父母,也不记得自己有一只名叫金不遗的灵兽。

    夜晚,金不遗散发的火光照亮了渔村,将少年吸引出来。“金不遗!金不遗!”

    天空中有怪鸟在长鸣,叫道,“不遗不弃!不遗不弃!”怪鸟扑下来,抓走了少年阿应。

    这时,有强大的人类修士追来,将金不遗打伤,迫使金不遗不得不放弃这个少年,振翅逃离。

    又过了百年,金不遗长大了许多,比从前更加强大。

    它再次寻到那个名叫许应的少年,少年阿应在朝歌城中,是一个富商家的公子。它飞到昆仑,搏杀那里的神,抢到了可通天地鬼神的仙草,带着伤飞回朝歌。它缩小体型,落在少年的肩头,将仙草送给少年。

    金乌振翅而起,在朝歌城上空徘徊,叫道:“金不遗!不遗不弃,金不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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