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初见(第 1/4 页)
路明非叹了口气,看着床上“精挑细选”的衣服有些无奈。
这些都是他认为自己穿起来最帅的衣服:黑色风衣凸显自己的潇洒,白色t恤彰显自己的少年活力,海绵宝宝内裤透露自己的童心……
“可惜,没有行李箱,不能都带上了……”路明非啧啧嘴,摇了摇头。
想了一会儿,突然趴在地上,好半天才从床底翻出一个布满灰尘的登山包,比书包大了几圈,约有半个人高。
这是路明非的叔叔路谷城买的,他曾经想要学别人玩登山,据说这是许多有钱人喜欢的运动方式。
路古城喜欢向有钱人学习,咬咬牙用自己的小金库买了个登山包,是个大牌子,质量很好。
当他满怀激动地心情踏出了接近有钱人的第一步后,他选择了退回来——那次他登山登了一半就被自己的啤酒肚所击败。
白天出发,晚上在半山腰气喘吁吁,挥汗如雨,最后还是好心人把他扶上了缆车,才回到山下。
幸好那时候碰瓷这个职业还没进入大众视线,金陵的那位法官也还没上任,不然路古城可能得在山上熬一夜。
自那之后,他就再也没登过山,觉得有钱人爱玩纯是钱太多,日子太舒服了给自己找罪受,于是登山包就被扔在路明非床下吃灰,再没见过天日。
路明非之所以记得这件事是因为叔叔为了让他别把买包的事给婶婶说,给了他一笔不菲的封口费——足足十个大洋,这笔巨款在年幼的路明非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终于有你的用武之地了!”
路明非在卫生间小心地清理登山包上的灰尘,庆幸地说道。
还好他想起了这个登山包,否则岂不是要背着书包去旅游?那多low啊,哪有人旅游背个书包就去的!
至于没有行李箱为什么不买一个?笑话,路明非要是有钱怎么可能趴地上找登山包!
在扣除了去往bj的车票钱后,路明非几乎可以说是一分不剩。要问旅游没钱怎么办,先潇和楚子航两人是摆设吗?
我路明非难道是那种不食嗟来之食的汉子吗?
我只会说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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