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嘴硬的两口子(第 3/4 页)
“废话,等你哪天要当爹了,你也是这样的心情。”
罗修倒是一愣:“可是师傅,你不是已经有小孩了吗?按理来说已经紧张过一次了。”
“这你就不懂了吧。妻子怀孕了,做丈夫的也是要做好充足准备的。”
罗修觉得这毛利小五郎别整出个产前焦虑症了。没错,男人也是可能会得产前焦虑的。
但罗修想想,对于毛利小五郎,恢复过来其实就是喝一次酒的事。
“那现在该怎么办?我应该向英理认个错?”
毛利小五郎愿意服软了,那自然是好事。
“这自然是要的。不过毛利师傅,你最好不要说出你知道师母怀孕的事。”
“这又是为何?”
罗修笑道:“我虽然不懂当爹的心情,但女人还是懂一些的。你若是因为孩子的原因才服软,她就会想你爱的不是她,而是孩子。”
“对对对!”毛利小五郎此时也是反应过来,但随即毛利小五郎是摇头:“不行!这是原则问题!”
“原则问题?”
“现在摆明了那个金泽就是凶手!英理若是被请去打求情辩护,我什么都不会说,但是去给他做无罪辩护,我接受不了。”
罗修晓得了,这两口子是原则上出现了分歧。
其实罗修觉得,要是妃英理是像李狗嗨里的古美门,那她的原则是没错的。因为程序正义就是正义。
但妃英理不是这样的。
妃英理更像是“公益律师”,真正的是帮助有需要的人,而且是不喜欢自己的委托人对其说谎。
毛利小五郎显然也很了解自己的妻子。因此觉得妻子这是在违背她自己的原则。
说白了,妃英理当初重新做回了律师也是受到了丈夫毛利小五郎的影响。是一个能够平衡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人。
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在罗修看来不是对立的,而是需要平衡的。
程序正义是为了更大保证结果正义。如果程序够正义,但结果不正义的概率太大,或者在加大,该调整的是程序,而不是容忍结果的不正义。以上是大原则。在不违反大原则的基础上,不同的情景,不同的自洽逻辑,不同的切入点,一个高认知的个体,能辩出n套完全平行但各自都形式自洽的经来。
如果给ai干这事儿,一秒钟能生成千万部经。没有任何意义。若不想玩儿文字游戏,也不涉及非真空球形世界里的真实具体案例,也不是为了对敌人进行价值解构和批判,就别费劲瞎琢磨了。琢磨多了,容易变成一个自以为聪慧,但逐渐失去常识和直觉的人。最终,我们总是要取舍的。如在自由和平等之间取舍,在自由和安全之间取舍,在第一类统计错误和第二类统计错误之间取舍。有没有同时降低两类统计错误的方法?有,通常是科技手段和科技进步。但使用太多,又有人会说利维坦,是吧,就又要取舍。
所以罗修觉得,现代律师,应该做的就事论事。
所以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本质上都是渴望追求正义,只是正义体现在实践中的投射分布在各方面的比重拥有不同的效果。
这么说吧。在现实中,无论我们用任何仪器都无法画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圆,但“圆”这个概念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把“圆”看成一种关于正义的隐喻,那么每一个画“圈”的决定都是一种与正义有关的追求。
如果我们真找到了什么是正义的话,我们是不是要求一个正义的人和正义本身毫无差别,在各方面都完全一模一样呢?
还是只要正义的人能够尽量接近正义本身,体现正义比别人多些,也就满意了呢?
研究正义本身是什么,不正义本身是什么,以及一个绝对正义的人和一个绝对不正义的人是什么样的(假定这种人存在的话),那是为了我们可以有一个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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