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法庭对决!(第 2/4 页)
日本死刑的量刑标准是“永山原则”, 来源于一名少年作家杀人犯的名字,他少年贫困,怀着对金钱的渴望,对社会的仇恨和愤怒杀死多人,入狱后以自己经历写书,成为天才作家,吸引众多粉丝并社会上掀起了“废死”潮流,从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最后东京最高法院,不停改判一直扯皮了22年,最后最高法判定死刑并驳回上诉。
因这件案子,最高法对死刑量刑标准也有了一定的指示:
按照现行死刑制度的立法,根据犯罪的性质、动机、方法,结果的严重性,被杀害者的人数、遗属所受感情伤害、社会影响、犯人的年龄、是否有前科、犯罪后的情况考察。罪行确实十分严重,无论从量刑的角度来看,还是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看都可以被处以死刑。
死刑在判决后有漫长的上诉程序要完成,即便用尽所有上诉机会, 还必须由法务相签署执行令后方可执行。
但是多数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其他个人原因,普遍不愿意充当刽子手的角色,拒签执行令,从而导致日本国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甚至有法务大臣在其在职期间,就没有签署过一份执行命令。
很离谱对吧,总结起来,罗修觉得可以这么说吧:那就是像这类只杀害一人的案子,基本上在日本就是不可能被判死刑的。
然后话题回到废死派这边,也是罗修极为讨厌的主张废除死刑派。
其实基本上,废死派的理论,大多来自于西方所谓宗教情怀。却忽略中世纪的黑暗和宗教裁判所密切相关。
首先废死派告诉你,三分之二的国家废除了死刑或不再判处死刑。
却不告诉你,占全世界三分之二人口的国家没有废除死刑。
废死派告诉你,死刑无法威慑罪犯。却不告诉你,废除死刑的菲lv宾,恶性犯罪上升,dupin泛滥。恢复死刑之后,情况居然变好了!
废死派告诉你,罪犯剥夺别人的生命是犯罪,法律不能以犯罪对抗犯罪。却不告诉你,法律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持稳定。一个不能维持稳定的法律,即使再正义,也不如一张擦屁股纸。
废死派告诉你,死刑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冤案。却不告诉你,废除死刑一样也不能消除冤案。也不会告诉你,他们翻来覆去提到的冤案都是二十年前的。更不会告诉你,死刑早已被收回最高法院核准。
废死派告诉你,判处死刑要反复核准,并且处以死刑的成本太高。却不告诉你,反复核准是为了减少冤案。死刑犯的长期关押成本更高。
废死派告诉你,处死死刑犯不能解决问题。罗修觉得把这一点补充完整,死刑不能解决问题,但可以解决有问题的人。
废死派舌灿莲花。却连最基本的问题都解决不了。
罗修觉得可以做一个假设吧,假设如果有以下案例:
某个法学家,成功让他的国家废除了死刑。结果就在废除死刑的当晚,某人杀了这个法学家全家,唯独留法学家一人,并指定该法学家为自己辩护。
这个法学家该作何选择?
然后就是罗修这个最为痛恨的情况,那就是在废死派的呼吁下,经济犯罪废除死刑了,理由是经济犯罪危害小。
这简直挺荒谬的。举个例子,集资诈骗罪。
接触过这个领域的人就知道,随便一个案子的涉案金额都是上亿,每个案件背后都是几百个家庭的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最近十年来,上10亿的集资诈骗案件估计少说也有上百个。
在废死派看来,这特么居然叫危害小,说这是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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