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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章 确定交易(第 2/4 页)

    世间不可能有如此巧合之事,这个寂灭仙王,极大可能就是元雷寂灭剑的主人,也就是对方击杀的洪明老祖,导致整个天玄陷入灾难之中。

    对方居然消失了十数万年,看样子就是在击杀洪明老祖之后消失的。

    这倒是个好消息。

    他还一直担心雷神剑会被其原主人感应到,现在却是可以放心了。

    看见陈林不说话,柳如绵脸色有些阴沉。

    她吸了口气道:“当然,无边界浩瀚无垠,真境强者也数之不尽,我知道的只是少数,肯定还有其他雷系真境强者存在,兄台若是宁缺毋滥,那我们也可以换一个交易条件。”

    “不如我用一件上品天阶宝器,或者足够数量的晶沙来换你的宝库兑换券如何?”

    陈林沉吟不语。

    看样子对方是真的拿不出更好的凝结法源之物了,强求也没用。

    “怎么,兄台若是不需要宝器和晶沙,也可以提出其它条件来,我虽然不是什么强者,但也有能力获取到一些高级宝物的。”

    “抵抗法则侵蚀的宝物,延长寿元的宝物,还有抵御法则之劫的宝物,兄台需要哪一种都可以。”

    柳如绵不断试探,同时也心生郁闷。

    对方简直是油盐不进,她拿出来的宝物,每一件都超出了宝库兑换券的时机价值,对方却始不松口,如果不是签订了严格的契约,她觉得她真会忍不住出手抢夺。

    “不必了。”

    陈林收起思绪。

    然后开口道:“我答应你的要求,用法则之光交易就可以,不过我还有几个额外的条件。”

    千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高等级凝结法源之物可遇不可求,这道法则之光不能错过。

    先天之力若是可以压制法则之力,应该也能降服法则之光,就算没有真境强者帮助,他也有炼化的可能。

    所以实在没办法的话,他就可以用这道法则之光凝聚法源。

    相较其它法则,力量属性的法源还要好一些。

    力量法则,可是排行前十的法则体系,要比雷系法则更强。

    另外。

    力量法则对修行真躯有很大的增益,他已经形成体印,还有祖龙之气,凝结出法源之后即便重修,也能很快以真躯一道进入半虚境。

    而雷神剑是独立个体,有小草在,就算他不修炼雷系法则也能用,最多就是操控起来不那么圆融如意罢了。

    而且这东西还能辅助晋升虚境,即便拿出去交易,价值也比另外两个选择高。

    所以先把东西拿到手,用不用以后看情况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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