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讨厌上班(第 2/4 页)
写了字就没有时间看书,看了书就没有时间写字。
她急的团团转,然后目光就落在了丑奴身上。
丑奴的字可不差啊,应该说是非常的好的。
“丑奴,你来帮孤写字,孤去看书怎么样?”
洛冰倩不怕看书,她对于书籍什么的是过目不忘,看一遍基本上就可以记住了,大哥问的话她也可以答复出来。
丑奴把头一偏,其他的他都可以帮忙,可是这个怎么帮?万一云飞王爷让陛下写几个字看看,那就穿帮了。
“丑奴,丑奴,你就帮一下呗,孤真的是没有时间了。你看......”
洛冰倩把手一摊的时候,丑奴抓起她的手,拿起了毛笔,然后开始教她写字。
温暖干燥的大手包裹着她肥胖的小手,然后教她一笔一划的写着毛笔字。
洛冰倩是会写毛笔字的,而且写的还是不错的,只是不能跟洛云飞和丑奴比。
这两人的字已经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没有人比的上。
大哥这样要求她,确实难了些。
不过这下面的字,是她写的么?洛冰倩看着自己手下的笔,在纸上写出了刚劲有力的毛笔字。
她靠在丑奴的怀里,都能感受到他的心脏跳的非常的均匀。
写了一篇字后,丑奴就让她自己写,然后让小桃红把云飞王爷拿来的书念给洛冰倩听。
可以让她一边听书一边练字。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